十四年舊約熬成利刃,前經紀人訴張柏芝索償 4000 萬的官司,把娛樂圈最不堪的利益博弈撕在了臺面上。昔日以 “六部電影” 為餌的合作,終究成了對簿公堂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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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攥著 “預支重金” 的說法賣慘,卻避談公司早被清盤的事實。所謂 “商業規則” 不過遮羞布,畢竟當年私吞片酬、偽造公章的舊賬,早把 “情義” 戳得千瘡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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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庭崩潰的眼淚更具殺傷力 —— 直接拋出 “做假文件當食生菜” 的錄音,直指合約簽名造假。這場羅生門的關鍵從 “違約” 變成 “偽證”,何其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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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開個人恩怨的包裝,全是行業積弊的膿瘡。預支款成捆綁工具,獨家合約藏陷阱,多少合作靠信任兜底,崩時就靠偽造憑證撕咬?這根本不是個案,是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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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萬爭議早超越金錢本身。當藝人把職業生命交出去,換來的卻是背刺與構陷,整個行業都該警醒:比起追討欠款,清除造假毒瘤、筑牢規則防線,才是真的 “不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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