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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早前已完成156日審訊,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考慮近兩個半月后,今早裁決,法庭信納黎智英為涉案3罪的幕后主腦,裁定黎智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煽動罪全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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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首次被捕、同年12月3日起還押,他多次申請保釋外出最終均失敗告終,至今還押已逾1830天。案件由2023年12月18日開審, 控方傳召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法律助理陳梓華,以及非本案被告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共6名主要證人作供。
與本案相關的8名被告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蘋果日報》六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已承認與“主腦”黎智英串謀發布近161篇煽動文章;李宇軒及陳梓華則承認與“幕后金主”黎智英推行“全球登報計劃”,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呼吁外國向內地香港政府施加制裁。8人預計會在本案裁決后判刑,其中曾出庭頂證的5人則料可獲減刑。
本案在2024年7月25日被裁定表證成立,黎智英出庭以英文口頭自辯共52日,控辯雙方在2025年8月28日完成結案陳詞,致本案審訊共歷時156日。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考慮近兩個半月后,昨早公布于今早10時正式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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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警方在西九龍法院附近一帶加強戒備。
編輯 | 方俊杰
終審 | 潘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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