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規劃是指導文物保護、管理、研究、利用的綜合性計劃,《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調查、評估、確定文物保護單位等級、制訂文物保護規劃、實施文物保護規劃、定期檢查文物保護規劃及其實施情況”,明確了文物保護規劃是指導文物古跡保護和管理工作貫穿始終的程序。作為國家文物局直屬的文化遺產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機構,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簡稱“文研院”)先后編制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類型的文物保護利用相關規劃160余項,案例覆蓋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涉及文化線路、文化景觀、傳統村落、考古遺址等。規劃內容包含從綱要到細則的不同規劃層次。90年來,文研院始終圍繞文物保護與精神家園守護,文物保護與文化建設傳承,在國家文物局的指導下有規劃地推進國家文物保護政策落實見效。
從“搶救第一”到有計劃保護
1990年前,我國文物保護規劃未形成獨立體例,有關保護措施或內容多包含在歷史文化名城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旅游區規劃和園林規劃等相關條款中。20世紀90年代,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相關國際理念和做法引入中國,各科研機構開展了文物保護規劃編制與研究探索。作為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前身的中國文物研究所完成了《長江三峽工程淹沒和遷建區文物古跡保護總體規劃》《西夏王陵保護規劃》,并與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歷史研究所合作完成《吐魯番地區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總體規劃》。1994年至1998年編制的《長江三峽工程淹沒及遷建區文物古跡保護規劃》以“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要求為指導,是我國文物保護規劃探索時期的重要成果,2023年前長江三峽文物保護工程的實施均遵循該規劃。1999年至2000年編制的《西夏王陵保護規劃》呈現有計劃地對單個文物保護單位的全面保護理念,制定了遺存搶救保護,如夯土加固、調查地下遺存、控制和限制陵墓附近地面水滲漏、回填盜坑等措施,制定了防洪工程、以自然生長灌草復合型為發展方向的植被工程、限制地下水過量開采等措施,對旅游接待區與管理區、非文物單位占住矛盾等問題的處理方式也進行了明確規劃,2001年得到批準實施。文研院與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歷史建筑研究所合作開展的《吐魯番地區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總體規劃》《交河故城保護規劃》《柏孜克里克石窟保護規劃》發揮了各自優勢,形成有效高質互補,獲得2004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一等獎。
從不可移動文物本體保護到本體及其環境整體保護
2000年以來,隨著《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文物事業“十五”發展規劃和2015年遠景目標綱要》《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陸續頒布,我國文物保護規劃的研究與編制工作進入正軌,保護規劃編制與研究也成為文研院的主要業務之一。布達拉宮、塔爾寺、承德避暑山莊、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遼上京、鄴城、遼陵及奉陵邑、庫木吐喇千佛洞、大足石刻、慶陽北石窟寺等一系列重要古建筑、古遺址、古墓葬、石窟寺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均由文研院編制。
在編制實踐中,文研院不斷總結經驗,發揮文物保護專業優勢,將文物保護規劃與工程實施緊密結合,不斷強化文物保護規劃在保護、管理、研究、利用環節中的引領與指導作用,并逐步由單體文物保護向包含本體、載體、環境以及文物組群的區域規劃推進。10項文物保護規劃涉及古建筑維修、土遺址保護、石質文物保護、壁畫保護、彩畫保護、塑像保護、鐵質文物研究與保護、展示設計、保護性建筑設計、古建筑結構監測、三維光測繪等多學科交叉,充分體現了文研院綜合性學科在文物保護各環節的應用優勢。如大足石刻,從保護規劃到本體保護、崖體(載體)防護、環境整治等多層次、多類型保護工作,均由文研院承擔或參與,是持續專業化保護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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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寶頂山片區文物保護規劃總圖
研究始終貫穿于文研院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工作中,如古遺址與古墓葬類規劃,往往需從考古資料中獲取基本信息,既要梳理和提煉考古資料,更要對各時期遺存關鍵特點有所了解,尤其是考古資料不足時,需在保護區劃、措施以及展示部分深入挖掘研究,以便于為保護、利用、管理、研究工作提供更大確定性。文研院承接的此類規劃因規劃編制有力提升考古與科研成果,并在更大范圍發揮了作用。如《南朝陵墓石刻保護規劃》編制中,調研分析發現了新的遺存線索,并最終得到考古證實;又如《藏王墓保護規劃》重新梳理了墓主身份及墓葬數量,既擴大了保護對象和保護區劃范圍,也成為規劃推進學術、學術支撐規劃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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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朝陵墓及石刻保護總體規劃——保護措施總圖
從文物保護單位的整體空間向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的融合發展
當前,我國實行國土空間用地用海統一管理以及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中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在市、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統籌劃定歷史文化保護線……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嚴格保護”。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文物相關規劃不斷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銜接,尤其在涉及面積巨大、用地狀況復雜的大遺址中,將文物本體與周圍環境整體保護融入國土空間“一張圖”,促進建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專項規劃分級體系、納入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范疇。
以此為指導的大遺址保護規劃實際編制中,將國土空間用地用海分類名稱、代碼與文物保護區規劃用地銜接對應,如文保區劃一類、二類住宅用地(WB070301/02)、防護林地(WB1402)、公園綠化用地(WB1401)、園內內部道路(WB1208)、文保道路用地(WB1207)、文保區劃公路用地(WB1202)、文物古跡用地(WB1504)、公共服務設施(WB080302)、二類城鎮建設用地(WB070102)等。納入“一張圖”使得國土用地中根據文物保護、展示利用需要規劃的“文物古跡用地”更加明確清晰,加大了文物保護規劃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地性,更有利于開展文物古跡的保護與利用工作。
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也包含海洋國土空間。近年來,伴隨我國水下考古水平不斷提高,以島礁遺址和水下沉船為主的我國各類海洋文化遺產情況逐步明晰,文研院文物規劃工作由此涉及海洋文化遺產規劃這一新類型。《甘泉島遺址保護規劃》探索了島礁類海洋文化遺產文物保護規劃的研究與編制方法,為促進我國海洋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工作提供了借鑒。
從保護為主向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規劃實踐
以大遺址保護利用為先導,“有效利用”成為“保護為主”基礎上的文物保護規劃工作新重點,考古遺址公園逐漸成為滿足大遺址長期研究與活化利用的重要途徑。文物工作要求強調價值挖掘、活化利用在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以考古遺址公園規劃為先導,文研院文物規劃工作注重文物價值研究和闡釋,將價值挖掘工作貫穿于規劃全流程,構建全面展現文物價值的闡釋體系。為考古遺址的展示與闡釋提供科學、豐富、全面的支撐,為持續考古、價值闡釋、活化利用提供充足空間。積極制定文物開放利用措施,探索文物活化利用項目與社會參與途徑,推動文物保護利用與地域文化建設、基礎設施改造、環境整治相結合,助力文旅融合。先后承接編制里耶古城、趙王城、遼上京、鄭韓故城、二道井子、金牛山人、廟底溝、鄴城、定陶王陵、合浦漢墓群與漢城、銅嶺銅礦遺址、河姆渡、元謀人、磨刀山等考古遺址公園規劃工作,還參與了國家文物局第二批《“十一五”國家重要大遺址保護規劃綱要》的編制,協助國家文物局編制完成《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規劃編制要求(試行)》等,為考古遺址公園的規范管理以公園規劃編制的內容和深度制定了規范和標準。
近年來,《青島市市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利用規劃》《山西臨縣文物保護利用規劃》《興安盟自治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利用總體規劃》等區域性文物資源整合和集中連片保護利用規劃工作持續推進。以《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編制要求》引領的革命文物連片保護利用工作啟動為契機,以“連片保護、整體展示、融合發展”為目標,鄂豫皖大別山革命文物片區、東北抗聯革命文物片區等一系列以革命文物片區性規劃相繼展開,不斷推動由單個文物保護向連片文物保護、由連片文物保護向系統性文物保護利用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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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市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利用規劃——展示利用結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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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陽古城遺址文物保護規劃——用地規劃圖
展望“十五五”,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擘畫新藍圖,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通過文物保護規劃加強價值闡釋和有效利用的內容形式,推動文物和文化遺產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讓文物和文化遺產在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助力文化自信、建設現代化中國和美麗中國發揮更大的作用。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圖文來源于“中國文物報”,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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