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
2026年度個稅專項
附加扣除信息開始確認
具體如何填報?
此文別錯過~

操作流程
納稅人下載并打開登錄
個人所得稅APP
點擊首頁中間
“2026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開始確認啦”
進入功能界面
![]()
然后根據三種不同情形
分別進行操作↓↓
如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內容與上一年度相比沒有變動,可在首頁點擊2026年專項附加扣除【去確認】,在“專項附加扣除” 頁面選擇【一鍵帶入】,確認信息后點擊【一鍵確認】即可;
如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動,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頁面點擊【修改】調整信息,或點擊【刪除】移除不再適用的項目;
如果納稅人是首次填報,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根據提示錄入信息,選擇扣除年度為2026年。
據了解,2026年大家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還是7項,相較于2025年,填報標準和條件并沒有發生變化。納稅人如何享受優惠,一圖講清(向下滑動查看)↓↓
![]()
注意事項

填報時應注意幾項要點:
第一,可分攤的扣除項目要避免超比例填報。如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扣除,納稅人與其配偶需協商好各自的享受比例,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不能超過100%;贍養老人扣除,納稅人兄弟姐妹間也需協商好分攤金額,有兄弟姐妹的不能按獨生子女填報享受扣除。以上各項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不可分攤的扣除項目只能一方填報。如住房貸款利息扣除,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經夫妻雙方約定,可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另一方則不能扣除。住房租金扣除,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填寫扣除。
![]()
第三,部分扣除項目是互斥的。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即同一年度內享受了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就不得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反之亦然。
第四,不能超期或違規享受扣除。如子女教育扣除,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后,應及時在個稅APP錄入子女教育終止時間,不得再繼續享受扣除;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等。
稅務部門提醒
納稅人應當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如果納稅人錯過確認時間,也有補救措施,仍可通過個稅APP專項附加扣除模塊補充填報2026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并選擇由納稅人的扣繳單位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事關你的錢袋子
抓緊時間填報吧~
閱讀更多:
來源:浙工之家
一審:應霞艷
二審:馬振
三審:趙靜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