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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我們讀的法律,畢業后他考上了公務員進了司法局,專門管律師。
我畢業后去公司做了法務,后來改行做了律師,老公就成了我的“頂頭上司”。
話說回來,司法局雖然是律師的主管單位,但平時沒啥事,相互也沒啥接觸。
再后來,老公辭去了公務員,也做了律師,我們在同一個律所,成為了同事。
我由于案源不穩定,就去投奔了大學時睡在老公上鋪的兄弟。
后來,我妹妹研究生畢業了,也當了律師,我跟老公說,我都投奔你兄弟了,要不你也去投奔我妹?
于是,現在我和他兄弟成為了同事,他和我親妹成為了同事。
這個期間發生了很多好玩事,高興的、難過的、尷尬的,有很多人都曾問我,跟老公一起開庭是什么體驗?
這個回答哪里是三言兩語能說清的呢?身邊也有不少夫妻律師,或者正在準備都當律師,索性就滿足一下大家的好奇心,今天分享一下夫妻都是律師的利與弊。
01利:案源上的幫助
對我來說,老公給我帶來的最大幫助莫過于案源上的幫助。
他是男人,交際面更廣,認識的人更多,機會也更多。
而最了解、最信任我的人,莫過于他了。
他的朋友也會因為我們的夫妻關系,也一并的信任我。
我現在手上辦理的超過一半的案子,回到最終的來源上,都是他。
雖然許多是客戶的客戶介紹來的客戶,然后又介紹來的客戶,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但正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沒有他,自然也就沒有接下來的所有。
02利:辦案中的互助
一個人的能力總是有限的,尤其是辦案的思路和看事情的角度,自己一個人總會有局限性。
多一個人一同思考,就多幾分把握,甚至成為辦案中的重大轉機。
比如有一次法院發的鏈接打不開,后來才知是繳費通知,法官通知會按撤訴處理。
無論我怎么解釋短信鏈接有問題,法官仍堅持。
絕望中我打電話給老公,他剛好對這方面的法律規定特別熟悉,那就是第一次通知沒有繳費,不能直接按撤訴處理,還需要再通知一次,如果再不交,才能按撤訴處理。
而這條規定,由于實踐中很少遇到,所以別說我了,大部分法官和律師都不清楚。
正是由于張律師,那個案子最終才能繼續審理,否則都不知如何跟當事人交代。
再說個最近發生的案子,老公代理的一審,敗訴了。
這個案子從法律上很難打的贏。父母在去世前兩年就將名下的兩套房子全部過戶給了兒子。
現在女兒作為委托方想要追回房子,難度可想而知,幾乎沒任何可能。
二審時,我從感情的角度出發,準備了當時房子是我方出資購買、裝修的證據,以及帶父母看病治療、給父母購物的證據。
在幾千頁的證據面前,二審法官很感慨,當時女兒傾其所有給父母買的房子,一人裝修,照顧父母,出錢出力,最后卻一分錢也沒得到。
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對方向我方當事人補償了30萬。
老公法律專業硬,我更擅長煽情,我們一結合,讓案子的辦理更加的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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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利:家庭分工更易協調
最近半年,我和老公除了工作,還要照顧兩個孩子。
從家務到接送、再到輔導孩子學習,都是我們兩個。
由于我們都是獨立律師,時間安排上就更加自由,比如下午我們兩個人都在見客戶,如果到了3點半了,我們就會安排一個人留下來繼續陪客戶,另一個回家接孩子帶娃。
之前我總擔心我們兩個人,又要忙工作又要照顧兩個孩子,估計得忙得手忙腳亂。
但事實上并非如此,我們兩個人在工作上是彼此的左右手,在家庭上也是彼此的左右手,相當順滑。
04弊:審美疲勞
前陣子我還跟妹妹求助,我說為啥我跟助理(男生)一起工作時會更開心一些,我挺困惑的。
妹妹說,這很正常,助理更年輕有活力,比較有新鮮感,你跟姐夫相處久了,自然審美疲勞了。
白天在一起工作,晚上在一起睡覺,365天不分開,不僅我對老公審美疲勞,老公對我估計也審美疲勞了。
兩個人之間,還是要多一些距離,彼此多一些空間,或許才更好。
半年過去了,妹妹說的沒錯,所有的新鮮感都是暫時的。
剛開始去哪兒總想帶著助理一起,現在我是能自己干的事,就我一個人去,跟誰在一起,都沒有我自己一個人待著舒服。
雖然我和老公彼此審美疲勞是真,但并不代表我們之間沒了感情。
這一點我是如何判斷的呢?那就是我們彼此都愿意分享自己的收入,換句話說,我自己掙得錢,給老公花多少我都不會心疼。
但是換成其他人,哪怕是我親妹妹,都不一定。如此證明,我愛老公超過愛妹妹。
哈哈哈,我妹看到了,應該不會吃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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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弊:矛盾增加
人與人相處,很少沒有摩擦和矛盾。
就拿我們三姐妹來說,小時候吵鬧甚至打架都是有的。
夫妻之間,相處越久,矛盾越多。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愚蠢”也好,“忽視”也罷,某時期可以忍受度是有極限的。
而夫妻兩個人都是律師,工作矛盾還有家庭矛盾,二者疊加,有種火上澆油的既視感。
很多人在單位也跟同事會發生矛盾,我們兩個到是省事了,來來回回就是兩個人。
前幾年那天天是吵不完的架,這兩年好了,不是矛盾少了,而是人老了,火氣小了,要知道吵架是需要很大的能量的。
我們現在也有矛盾,比如我去健身房之前,專門給老公交代先不要洗衣服,等我回來再洗。
結果我一回來,他專門洗了。他竟然能聽成我讓他把衣服放洗衣機洗了。
一問前幾天讓他寫的代理意見,也還沒開始寫呢?
我真的生無可戀,一對比助理,他肯定不會聽不明白我的意思,也不會安排了幾天的工作,不動手做。
而老公對我也同樣如此,工作上嫌我指手畫腳,家庭中嫌我絮絮叨叨。
這大概就是夫妻是同行的最大弊端。
06弊:攀比之心
同行之間免不了比較,本來每月收入1萬多,挺開心,一看對方收入是自己好幾倍,那攀比之心一下就上來了。
我記得我生老二的時候,老公每次給我轉錢,我都會難過,因為我覺得這是拿錢在侮辱我。
因為他總是一邊讓我滾,一邊給我轉錢。
我以為他是拿錢讓我滾。
其實現在回過頭來想,他是覺得自己發脾氣不對,然后給我轉錢求原諒。
這幾年,多虧老公的大力幫助,我的收入大幅度提升,然而比較尷尬的就是,收入陸續超過了他,還超過的有點多。
我突然想起了高中的時候,我成績不好,另一位成績好的同學就每天給我輔導,最后我的成績超過了他許多。
雖然我一再強調,我的收入都是老公的,都是他的功勞。
就像我對同學一再強調,我的成績提高多虧他的幫忙。
但是,一旦被本比自己弱的人超過,心里多多少少會不舒服。
人們普遍喜歡勝利的滋味,誰都不喜歡被落在后面。
而夫妻之間一旦有了爭比之心,就沒有贏家,必定是兩敗俱傷。
今天就分享到這兒,感謝大家聽我的碎碎念,祝大家周末愉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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