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世紀W寇擾邊,到20世紀中葉全面侵華,日本對我國大陸的武裝劫掠跨越近五百年。
在這五百年間,日本向來喜歡趁火打劫,一有機會就侵擾我國,到處搶東西,徹底坐實了其喜歡偷襲的本性。
五百年間,日本發動的較大規模的侵華戰爭主要有四次,分別為明朝的W寇亂境,八國聯軍侵華,甲午海戰,還有1931年到1945年的14年侵華戰爭。
這四次行動,日本的目的各不相同,所搶的東西的重點也不相同,分別呈現出升級的態勢,暴露出其愈加明顯野心和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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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W寇最饞“絲綿”
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仲春,一股W寇自海寧斜橋登陸,晝伏夜行三日,直撲崇德縣東隅的邵氏莊園。
家丁才敲起警鐘,W寇已破后門,蜂擁而入后倉。
當庫門被撬開,白若積雪、堆如小山的“絲綿”暴露于火把之下,看到白花花的絲綿,倭首竟棄刀蹈足,手舞足蹈,“踴跳而喜”。
這是為什么呢?
只因日本太缺絲綿了,在日本國內絲綿是超級奢侈品,只有宮室成員或頂級貴族才能享用得起,普通民眾只能穿粗衣麻布。
且在日本國內,絲綿的售價是我國的十倍以上,且還十分難得。
日本為何那么缺絲綿?
雖然16 世紀以前,我國的蠶桑技術已經傳到了日本,但那時僅局限于畿內、山陽等少數地區種植,產量低、纖維粗,遠不如我國的質量。
另外,明朝時期我國厲行海禁,絲綿被列為“違禁下海”物資,《大明律》規定“私將絲綿貨賣及下海者,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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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被行政手段強行切斷,黑市自然價格急劇飆升。
據《籌海圖編》估算,湖絲、絲綿在日本可售得“十倍之利”,遠高于瓷器、水銀、藥材等其他搶手貨。
正因如此,當時的W寇來到我國,最喜歡的是絲綿并不是白銀。
嘉靖三十二至三十五年,公元1553到1556,是W寇最為猖獗的三年,官方文書中留下了W寇搶奪絲綿的證據:
嘉靖三十二年四月,倭船數十艘入長江口,進掠婁塘,“擄掠財帛不可數計,絲綿尤甚”。
嘉靖三十三年六月,千余人犯蘇州,“焚掠竟日,載鎦重百余舟”,兵備副使報告“所劫絲綿,委積如山”。
嘉靖三十四年正月,數千倭陷崇德,邵氏倉被掠后,“賊以絲綿包縛為褥,沿運河捆載北去”。
同年五月,倭自海鹽入平湖、嘉善,“載鎦重百余船,絲綿、紗絹過半”。
當時江浙沿海“桑林被砍、機杼無聲”,湖州、嘉興一帶富戶“聞絲色變”,紛紛把繅車沉入池塘,舉家內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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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戰爭,最愛“洋槍洋炮”
甲午戰爭的失敗,在很多人看來,是我們的武器裝備不如日本。其實不然。
甲午戰爭前,大清的武器裝備是優于日本的。
據1891年英國《武備報》的評估:清朝海軍實力為世界第八,日本是第十六名,而美國人更是認為清朝陸軍穩居世界前三。
為什么這么說呢?
只因當時我們的武器裝備大多引進西方或者仿制西方的,武器的數量和質量均優于日本。
據史料記載,清軍參戰部隊中85%裝備了洋槍,擁有洋槍23萬支、各類火炮1733門,幾乎所有的武器性能都優于日軍。
其中,清軍裝備的毛瑟槍、克虜伯炮等德制武器,在射程和火力上均能完美碾壓日本。
除此之外,清朝的軍工企業也已具備一定生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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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機器局、江南制造局等兵工廠,已能仿制馬克沁機Q、阿姆斯特朗快炮等先進武器,甚至在連F槍技術上曾領先日本三年。
而日軍部隊當時仍使用的是老舊步Q,如恩菲爾德1853式、施耐德1866式等,性能遠遜于清軍。
由此,每場戰爭結束后,大清的武器裝備軍備日本視為“發洋財”。
如平壤戰役中,日軍繳獲了清軍大量槍X,包括201支火繩槍和大量冷兵器。
在旅順、威海衛等地,日軍繳獲了75毫米克虜伯重野炮、各類后膛炮及數十萬發子D。
據俄國情報人員記錄,日軍甚至在戰場上發現清軍遺棄的全新洋槍和未拆封的炮彈箱。
那些戰利品不僅補充了日軍的裝備短板,也被用于后續對臺、對俄的戰爭中,成為日本軍事擴張的“加速器”。
拿著這么優越的武器,竟然打不過日本人,真心讓人替大清的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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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國聯軍之役,日軍直奔“大清庫銀”
庚子年,北京城破,八國聯軍蜂擁而入。
各國兵卒皆忙于劫掠,唯獨日本軍隊目標最明確:直奔銀庫。
1900 年 8 月 14 日,朝陽門、東便門相繼失守。
先頭沖入的日軍第 11 旅團對紫禁城、三海并不戀戰,而是連夜封鎖戶部胡同,把正陽門外戶部銀庫團團圍住。
據隨軍通事記錄:“庫門甫開,白光耀眼,皆五十兩一錠之‘馬蹄銀’,累累如山。”
日軍立即用現成麻袋裝運,整整一夜,共抬走291萬余兩,隨即縱火焚庫,以毀罪證 。
同一晚,內務府 32 萬石倉米與寶鋆府邸暗井中的30萬兩存銀,也被日軍搜出,一并押往天津租界 。
7月中旬,日軍又在天津鹽運使署搜出200萬兩紋銀,先行用馬車運至紫竹林碼頭,再由海輪回長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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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12月1日,《神戶新聞》首次披露:僅北京一地,日軍就掠走2 637 700兩白銀,合189 萬余美元 。
加上天津、通州等地零掠,日方實際卷走的官銀超過600萬兩,為八國之首 。
這還沒完,《辛丑條約》中大清需賠償4.5億兩白銀,平均每年攤 2300萬兩,在所有的賠償國中,日本所占的份額最大。
換言之,除了條約寫明的“合法賠款”,日本已通過先期搶銀,提前抽走了大清近三年的關稅余額。
清廷財政因此徹底枯竭,不得不以鹽稅、厘金作抵,一步步走向更艱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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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全面侵華
從1931年“9.18事變”到1945年日本投降,14年間,日本對我國發動全面侵略戰爭,其目標不僅是軍事占領,更是一場系統性的資源掠奪。
當時日軍以“以戰養戰”為核心戰略,將中國視為戰爭物資的“提款機”,瘋狂搜刮黃金、煤炭、糧食、文物等一切可用資源。
規模之龐大、手段之殘忍,堪稱人類戰爭史上罕見的經濟掠奪行為。
數據顯示,抗戰期間,日本從中國掠奪的黃金高達21,000噸,其中僅在南京一地就搜刮了6,000噸黃金。
日軍每攻陷一座城市,第一時間便封鎖銀行、商號、民宅,炸開金庫,搜刮金銀珠寶。
14年間,日軍從中國掠奪煤炭約6.4億噸,其中遼寧撫順一礦就被搶走2.27億噸。
此外,還掠奪鐵礦約1,100萬噸、銅礦150萬噸、稀土2億噸、高嶺土1.5萬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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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資源被運往日本本土,轉化為軍艦、坦克、飛機的制造材料,直接支撐了日本在太平洋戰場的擴張。
當時糧食也是日軍“三光政策”中的重點目標之一。
據統計,抗戰期間日軍共掠奪中國糧食8億噸,其中3億噸被直接運回日本,5億噸被日軍、偽軍和移民就地消耗。
在河南大饑荒期間,日軍仍強行征收糧食,導致數百萬中國百姓餓死。
在東北,日本殖民當局禁止中國人食用大米,違者以“經濟犯”論處,自己卻將優質大米源源不斷運往日本本土。
除了實物資源,日本還對中國進行了文化掠奪和金融破壞。
據統計,戰爭期間被掠文物達360萬件,分裝1,879箱,其中包括大量甲骨文、青銅器、書畫、古籍等珍貴文物,至今仍有200萬件中國文物藏于日本各大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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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絲綿、庫銀、洋炮到黃金、煤糧、國寶,日本的“搶劫清單”隨國力膨脹而升級,但核心邏輯始終未變:
把中國最值錢、最要命的東西搬回日本。
四次侵華,表面是軍事行動,本質是一場持續數百年的“國家級搬運”——搶走的不僅是財富,還有中華民族的血汗與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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