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凌晨5:30,警燈閃爍,全市法院執行干警整裝待發,開啟“天網行動-凜冬季”集中執行行動。行動聚焦追索勞動報酬等涉民生案件,以雷霆之勢展開凌晨行動、扣車行動、發放案款三項務實舉措,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應盡義務,全力兌現勝訴權益。
![]()
![]()
![]()
通過開展凌晨行動,對未結與終本案件綜合運用搜查、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強力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通過開展扣車行動,扣押被執行人名下已被查封但未扣押的車輛,精準破解“查而未扣”難題,讓隱匿財產無處遁形。通過集中發放勞動報酬類等執行案款,切實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讓勞動者安“薪”。
![]()
當天上午,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唐誠在蘇州中院執行指揮中心督導執行行動,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明文建對執行過程全程監督,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朱劼純連線現場調度指揮。胡婷、徐釗、王進興、談紅、陸方榮、張寧等多位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來到執行指揮中心見證執行過程。
![]()
![]()
![]()
![]()
圖:蘇州中院開展協同執行
此次行動,全市法院出動警力488人次,開展搜查48次,扣車31輛,罰款14人,罰款金額2.79萬元,拘傳77人,拘留18人,執結57件案件,執行到位金額143萬元,向310名申請執行人集中發放涉欠薪類等案件執行案款。
01凌晨行動
![]()
![]()
![]()
![]()
![]()
![]()
![]()
![]()
![]()
拒不報告財產?司法拘留沒商量!
![]()
圖:搜查現場,查閱被執行人手機消費信息
陳某與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約定袁某分期歸還借款本金305000元及利息等,后袁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陳某向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袁某既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也拒絕向法院申報財產狀況。
![]()
11月26日凌晨行動中,法院成功找到袁某,并依法對其住所開展現場搜查。搜查過程中,執行干警發現袁某家中存放有其購置的手表等物品,證實其具備一定的履行能力卻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院認為,袁某的行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依法對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罰款一萬元!
在一起終本執行案件中,昆山市人民法院此前依法對一名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然而,經調查,該名被“限高”人員竟有乘坐飛機的記錄。
![]()
面對法官詢問,被執行人最終承認。執行法官嚴肅指出,限制高消費令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司法措施,任何心存僥幸、試圖繞開限高令的行為,都是對司法權威的挑戰,必將受到嚴懲。
執行法院依法對該被執行人作出罰款10000元的決定,被執行人當場繳納罰款并認錯悔過。經執行法官協調,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續將分期履行債務。
執行和解拒不履行?拘留!
齊某于2017年起一直租住在王某房屋內,王某多次討要租金無果,訴至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約定齊某支付王某租金合計約30余萬元。后因齊某未按時履行,王某申請執行。
![]()
執行中,齊某與王某達成執行和解,齊某承諾兩周內支付拖欠租金。到期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齊某,齊某均以各種借口試圖拖延還款時間。
此次行動中,執行法官依法傳喚被執行人齊某到院,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齊某仍執迷不悟,試圖繼續拖延執行,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處罰決定。
02扣車行動
![]()
![]()
![]()
![]()
![]()
![]()
![]()
![]()
![]()
執行威懾下,被執行人主動交車
![]()
執行過程中,通過網絡查控與實地核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查明被執行人袁某名下有一輛機動車,遂將該車輛依法納入查封范圍,向被執行人郵寄了責令交付車輛告知書。同時,向被執行人同步開展釋法說理,闡明逃避執行將面臨罰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利后果與法律風險。
在強制執行的威懾下,被執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主動交車,將涉案車輛完好送至執行法院。在兩位政協委員的見證下,執行法院扣押該車輛。
接處舉報線索,及時扣押車輛
![]()
唐某申請執行耿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執行標的為137萬元,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到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報告財產,稱名下除一輛寶馬牌轎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但車輛并非自己實際控制,后申請執行人向執行法院反饋,被執行人實際控制車輛,且日常正常駕駛,并提供車輛具體線索,執行法院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26日當場扣押車輛。
03發放案款
![]()
![]()
權益兌現:線上線下發放案款
“拿到這筆錢,心里的石頭總算放下了”,申請執行人成某難掩激動。
在成某與某智能系統公司勞動爭議案中,經勞動仲裁裁決,某智能系統公司需一次性支付拖欠成某的九個半月工資。但裁決生效后,某智能系統公司拒不履行。案件進入執行,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向某智能系統公司送達法律文書,該公司負責人始終未給予明確回應。
![]()
經過全面調查,執行法官對某智能系統公司名下車輛、設備予以扣押,在相應資產設備進入拍賣程序后,迫于強大的執行壓力,該公司主動繳納剩余款項。
案款發放現場,包括成某在內的9名申請執行人領到執行款,另有19筆案款在線上發放,共計發放案款548萬余元。
480萬元欠薪發放到位
![]()
26日上午,昆山市人民法院集中為118名職工發放執行款項480余萬元。現場同步開展案件通報、案款核對與普法宣傳,屬地勞動所、市仲裁部門共同參與,切實增強職工依法維權信心。
這筆案款的快速到位,源于一起欠薪糾紛案的高效執行。今年11月初執行立案后,法官迅速聯系被執行企業,明確告知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后果。在企業回款300余萬元后,執行法官并未止步,繼續對前期財產保全線索深入排查,發現被執行人存在一筆第三方債權,債務人為廣州的一家公司。
經多次溝通協調,法官向該債務人釋明被執行企業現狀與優先保障工資支付原則,最終促成其將100余萬元款項匯入法院指定賬戶。立案后不到一個月,480余萬元案款全部執行到位,現已全部發放至相關職工賬戶。
天網恢恢,使命必達。
下一步,全市法院將持續開展天網行動、異地財產執行攻堅等執行會戰,努力做到對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應執盡執”;同時堅持貫徹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嚴格區分“失信”與“失能”,對有營運價值但暫時陷入困境的被執行人用好“活封、活扣、活凍結”措施,健全失信分類懲戒機制,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幫助其修復信用,讓執行措施既有力度也有溫度;對于“執行不能”案件,一體推進企業破產與類個人破產工作,讓相關案件有序退出執行程序。
行動直播
![]()
此次行動,蘇州中院聯合新華報業傳媒集團江蘇法治報社在“江蘇法治”客戶端和蘇州中院官方微博直播報道,吸引眾多網友圍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