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AI帶貨領域的“李鬼”亂象與治理難題,AI批量生成帶貨視頻具有效率優勢,也存在內容失真、名人仿冒、虛假宣傳等灰色操作,及其觸碰法律紅線、侵蝕消費信任的危害。
來源:傳媒內參—主編溫靜
2025年“雙11”期間,北京市民王歡在社交平臺刷到一條童裝推廣視頻:兩名“兒童”身著白色短袖在陽光下玩滑板,鏡頭一轉,兩人動作交錯時身體竟融合在一起——這一違背物理規律的“穿模”畫面,直到她看見角落“內容由AI生成”的小字,才驚覺眼前的“真實場景”不過是算法合成的幻象。這場小小的錯愕,恰是當下AI帶貨生態的縮影:一邊是技術驅動的內容生產效率革命,一邊是“AI李鬼”游走灰色地帶的亂象叢生,數字消費領域正面臨一場效率與誠信的博弈。
一、AI帶貨的“效率神話”:技術邏輯與批量生產陷阱
AI帶貨視頻的爆發,本質是技術降本與商業需求的精準契合。資深AI技術人員藍天指出,當前主流AI視頻生成模型的核心邏輯,是基于海量數據訓練形成的“文本-圖像”轉化能力——只需輸入產品關鍵詞與場景描述,算法就能在幾分鐘至幾小時內生成帶字幕、配音、特效的帶貨視頻,而傳統視頻制作需專業設備、場地、團隊配合,耗時數天至數周,成本更是AI生成的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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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降本增效”的特性,迅速催生出規模化的產業生態。記者調查發現,電商平臺上已出現系統化的AI帶貨教程:某直播電商博主以“穿模童裝視頻”為“優秀模板”,向學員傳授“批量生產直擊寶媽心理”的爆款邏輯;另有博主演示如何對真實視頻進行“深度改造”——更換人物面部、調整體型性別,甚至“復刻千萬播放量爆款視頻”。某平臺售賣的“AI電商課”詳情頁顯示,課程涵蓋“換臉”“換頭”“聲音復刻”“視頻換人”等20余項功能,宣稱能幫助用戶“零門檻實現帶貨內容量產”。
然而,效率狂歡的背后是技術短板的暴露。AI模型雖能精準捕捉用戶偏好、生成逼真畫面,卻對真實世界的物理規律缺乏深刻感知——重力、碰撞、物體不可穿透性等基礎邏輯,在算法生成的動態場景中常出現漏洞。除了“穿模”,AI視頻還存在人物肢體不協調、口型與聲音錯位、產品細節失真等問題。這些技術缺陷不僅影響用戶觀感,更讓“商品真實效果”成謎,埋下消費信任危機的隱患。
二、“AI李鬼”的生存邏輯:從仿冒到欺詐的產業鏈式運作
當AI技術門檻降至“小白可上手”,部分商家將其異化為“造假工具”,催生出以“仿冒”“虛假”為核心的“AI李鬼”產業鏈,其亂象主要集中在兩大領域:
1.名人肖像權的“數字盜用”
專家學者、影視明星、媒體人等公眾人物,成為“AI李鬼”的重點仿冒對象。2025年10月初,中國工程院院士、國醫大師張伯禮在國際學術年會上公開“打假”——某機構利用AI合成他的形象與聲音,制作虛假視頻推廣產品,甚至衍生出“伯禮醫堂”“張伯禮大藥房”等冒名機構,通過社交媒體宣傳培訓、評審活動。天津中醫藥大學隨后發布嚴正聲明,指出此類行為“嚴重誤導公眾、損害健康權益,涉嫌違反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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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2025年6月,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首例AI虛假廣告案:某公司利用AI偽造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主持人李梓萌的形象,在粉絲量數十萬的賬號上宣傳“魚油”具有“治療頭暈頭痛、記憶力下降”的功效。經查,該“魚油”實際為普通糖果類食品,不具備任何治療功能,公司最終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被行政處罰。
2.商品與品牌的“虛假包裝”
除了仿冒人物,“AI李鬼”還通過偽造品牌資質、夸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部分商家利用AI生成“大牌同款”產品畫面,將三無產品包裝成“知名品牌平替”;更有甚者通過算法美化商品細節——將劣質面料修圖為“純棉”,將普通護膚品標注“醫療級抗衰”,再搭配AI生成的“用戶好評”“使用前后對比”,形成完整的欺詐鏈條。消費者往往因“視覺真實”或“名人背書”下單,卻在收到貨后發現貨不對板。
值得警惕的是,這類造假已形成“教程化-量產化-傳播化”的產業鏈:網絡上,“AI換臉帶貨”“虛假功效視頻制作”等教程公開傳播;工具端,“一鍵生成名人代言視頻”“批量偽造用戶評價”的AI軟件層出不窮;傳播端,商家通過多平臺分發虛假視頻,利用算法推薦觸達精準人群。這種產業化運作,不僅模糊了真實與虛構的邊界,更讓普通消費者難以辨別信息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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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亂象背后的多重危害:法律越界與信任崩塌
“AI李鬼”的泛濫,并非單純的技術濫用,而是對法律底線與市場信任的雙重沖擊。從法律層面看,此類行為已觸碰多項法律紅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聲音合成AI內容,涉嫌侵犯肖像權、聲音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明確禁止“利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AI虛假廣告、夸大功效宣傳均屬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則規定,“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姓名、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張伯禮院士被冒名設立機構、李梓萌形象被偽造帶貨,均符合此類情形。
從社會層面看,“AI李鬼”正在侵蝕數字消費的信任基石。消費者對電商內容的信任,依賴于“畫面真實”“人物可信”“信息準確”三大前提,而AI造假直接摧毀了這一基礎:當“名人代言”可能是算法合成,“產品實測”可能是數字修圖,“用戶好評”可能是批量生成,消費者將陷入“萬物皆可造假”的焦慮,最終選擇“拒絕信任”——這不僅會導致AI帶貨行業的自我毀滅,更會波及整個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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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理困局與破局嘗試:監管、平臺與技術的協同博弈
面對AI帶貨亂象,監管部門、平臺與行業專家已開始探索治理路徑,但技術迭代與造假升級的博弈,仍讓治理面臨多重挑戰。
1.監管層面:從“事后處罰”到“事前預防”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最早對AI虛假廣告“亮劍”的部門之一。副局長周小豐表示,北京既支持AI技術在廣告領域的合理應用,也堅決打擊“AI換臉”“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北京已查處多起AI虛假廣告案,通過“以案釋法”警示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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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監管仍面臨“技術滯后”的難題:AI造假技術迭代速度遠超監管規則更新,新型造假手段(如“實時AI換臉直播”“多模態合成視頻”)往往難以被傳統審核手段識別。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中國廣告協會法律與道德委員會專家朱巍建議,需建立“跨領域協同治理機制”——監管部門與技術提供商、平臺企業共享數據,提前預判新型造假手段,將治理從“事后處罰”轉向“事前預防”。
2.平臺層面:從“人工審核”到“智能攔截”
作為AI帶貨視頻的傳播載體,平臺正成為治理的關鍵環節。營銷服務平臺巨量引擎的實踐頗具代表性:其商業安全團隊構建了“AI+人工”的雙審核機制,通過多模態大模型解析視頻素材,定位違規內容出現的具體時段、畫面,實現“精準識別、從嚴處置”。2025年第三季度,巨量引擎前置攔截涉AI違規素材84萬余個,攔截率較傳統人工審核提升3倍。
巨量引擎商業安全產品負責人潘荻解釋,與傳統審核模型不同,融合AI能力的大模型能“理解規則邏輯”——即使面對從未見過的人臉或新型造假技術,也能通過分析“是否侵犯肖像權”“是否虛假宣傳”等核心邏輯,識別違規本質。這種“智能攔截”模式,為平臺治理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
但平臺仍需解決“標識難題”:目前,部分AI生成視頻僅在角落標注“內容由AI生成”,字體微小、位置隱蔽,消費者難以察覺。朱巍建議,應推動“強制顯性標識”制度——AI生成的帶貨視頻需在片頭、片尾以醒目方式標注,且標識時長不得少于3秒,確保消費者知情權。
五、未來展望:在創新與規范中尋找平衡
AI帶貨并非“原罪”,其背后的技術潛力仍值得期待——在跨境電商領域,AI可實現多語言適配與文化本地化,解決“音畫不同步”問題;在細分品類中,AI能生成“場景化營銷視頻”(如時尚產品的多場景穿搭、家居產品的空間展示),提升用戶體驗;未來,隨著AppleVisionPro等頭戴式設備的普及,AI視頻還可能實現“1:1沉浸式預覽”,讓消費者“隔空試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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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釋放這些潛力,必須先解決“規范”問題。未來的治理,需要構建“全鏈條生態”:在內容生成端,技術提供商需建立“AI生成內容溯源系統”,為每段AI視頻賦予唯一“數字身份證”,便于追溯責任;在傳播端,平臺需落實“強制標識”與“智能攔截”,阻斷虛假內容傳播;在監管端,需完善法律法規,明確AI造假的量刑標準,提高違法成本;在行業端,需推動企業自律,建立AI帶貨的倫理準則。
技術發展的終極目的,是服務人而非蒙蔽人。AI帶貨的未來,不應是“李鬼”橫行的灰色地帶,而應是“效率與誠信并存”的健康生態——唯有守住法律底線、筑牢倫理堤壩,才能讓AI技術真正賦能電商行業,為消費者帶來更便捷、更可信的購物體驗。當“AI生成”不再是造假的外衣,而是效率的象征,數字消費才能真正進入“技術向善”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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