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某區執法部門就王某娥與趙某春、王某茹及北京亨泰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泰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這份民事判決書不僅還原了這起"套路貸"騙局的完整鏈條,也為受害者的維權之路給出了關鍵司法指引。如今,坐在家中略顯陳舊的沙發上,王某娥與其兒子宋某(原名宋某)看著厚厚的案卷材料,心中既有維權初見成效的慰藉,也仍牽掛著尚未解決的房產抵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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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息返利誘入局顛倒流程藏玄機
2024年12月,王某娥因生活必要支出急需8至10萬元資金,經熟人介紹結識亨泰公司員工高某燕。對方極力推銷"低息放款+高額返利"的貸款方案,聲稱若貸款80萬元,除自用部分外,剩余資金出借給趙某春可每月獲得1.2萬元利息,收益遠高于銀行存款且無風險。
在高息誘惑下,王某娥逐漸動搖,但貸款流程的顛倒讓宋某心生疑慮。根據執法部門查明事實,2024年12月26日,即在簽訂《貸款委托服務合同》的前一天,亨泰公司要求王某娥將名下房產抵押給素不相識的王某茹,并當日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簽訂《借款合同》。面對質疑,高某燕以"公司流程"為由搪塞,聲稱不盡快辦理則貸款無法獲批。急需用錢的王某娥最終按要求完成了抵押登記。
2024年12月27日,王某茹分三筆向王某娥銀行賬戶轉賬共計80萬元,看似順利的放款背后,實則是早已設計好的圈套。當日,王某娥與亨泰公司補簽《貸款委托服務合同》,合同約定亨泰公司按實際放款金額的20%收取咨詢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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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費用層層剝借款成"燙手山芋"
放款到賬后,亨泰公司立即要求王某娥支付16萬元服務費(按80萬元的20%計算),轉賬至指定賬戶。同時,趙某春以"工商注冊費"為由收取1萬元現金。扣除這17萬元費用后,賬戶剩余63萬元,按亨泰公司與趙某春的要求,王某娥需將其中55萬元出借給趙某春。
2024年12月30日,宋某通過銀行轉賬將55萬元轉給趙某春,趙某春當日出具收據確認收款。庭審中查明,王某娥與趙某春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36個月(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29日),合同中"2027"處有更改并按手印,且王某娥當庭陳述該合同實際為2025年1月8日補簽。趙某春在庭前談話中稱,該筆55萬元實為投資款,雙方口頭約定盈利后平分,后將投資協議改為借款協議。
承諾的利息并未如期足額支付。2025年1月28日,趙某春通過微信轉賬支付1萬元后便再無下文。更讓王某娥母子崩潰的是,2025年2月,王某茹突然上門催款,此時他們才得知與王某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僅為2個月(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5日),月利率2.5%,且設有高額違約條款。而這份關鍵合同,王某娥手中始終沒有原件,直至催款后才從王某茹處獲得部分合同照片。
借新還舊設陷阱公證騙局被識破
面對王某茹的催款和高額違約金,王某娥母子多次要求趙某春返還55萬元借款,卻遭到拒絕。趙某春聲稱雙方簽訂的是3年合同,不能提前還款,否認此前"隨時可終止"的口頭承諾。
就在母子倆走投無路時,趙某春提出"解決方案":幫其聯系銀行辦理80萬元貸款償還王某茹欠款,聲稱銀行利率僅1.2%至1.3%,遠低于王某茹的借款利率。但該方案的前提是,王某娥需補辦繼承權公證,將名下房產全部確權至自己名下,宋某需放棄繼承權。
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趙某春多次催促宋某提供公證書照片,并教其應對銀行詢問的話術:"要是銀行問用錢干嘛,你就說開超市,選址還沒定,征信沒問題。"幸得律師提醒,王某娥母子察覺該公證可能導致房產被非法過戶,果斷拒絕配合,趙某春自此徹底失聯。此后,王某茹向執法部門提起訴訟,要求償還80萬元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抵押房產面臨強制執行風險。
執法部門審理明真相依法判決護權益
2025年5月16日,北京市某區執法部門立案受理王某娥的起訴,其訴訟請求包括撤銷與趙某春的《借款合同》、返還55萬元本金及1萬元工商注冊費、支付資金占用利息,以及要求三被告承擔訴訟費和律師費。執法部門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被告趙某春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執法部門依法缺席審理。
執法部門經審理查明,王某娥與趙某春的《借款合同》雖書面約定月利率為0%,但雙方實際存在利息約定,趙某春在微信中明確承諾每月支付1.2萬元利息,且已實際支付部分款項,應視為對合同條款的變更。因此,執法部門對王某娥以"重大誤解"為由要求撤銷合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關于合同解除,執法部門認為,盡管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3年,但宋某多次向趙某春催款時,趙某春在微信中多次回復"起碼也要兩三個月"回款,表明雙方對還款期限進行了重新協商。因趙某春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娥要求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規定,執法部門認定合同于2025年5月9日(趙某春收到起訴狀及證據材料之日)解除。
對于利息標準,執法部門指出,雙方約定的每月1.2萬元利息超出法定標準,酌情按照合同成立時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12.4%)計算。趙某春已支付的1萬元,扣除2025年1月利息5683元后,剩余4317元從本金中扣除,確定剩余本金為545683元。
關于1萬元"工商注冊費",因王某娥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趙某春實際收取該款項,執法部門對該部分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于律師費,因借款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且王某娥提交了相關發票,執法部門予以支持。
最終,執法部門判決:趙某春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王某娥借款本金545683元及利息(以545683元為基數,按12.4%標準自2025年1月29日起計算至實際償還之日);給付律師費20000元;駁回王某娥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762元由趙某春負擔。
后續維權未停歇法律提醒避陷阱
盡管執法部門支持了部分訴訟請求,但王某娥的核心訴求尚未完全實現。目前,她仍面臨王某茹的80萬元借款追償及房產抵押風險,其要求撤銷房產抵押權、確認與王某茹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的訴求,需另案解決。宋某表示:“亨泰壘高我們的債務就是想收取高
額的服務費,我們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推進相關訴求,并向公安部門報案,追究涉事方"套路貸"的刑事責任”
法律人士結合本案判決書及相關法律規定提醒,"套路貸"往往具有虛增債務、制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設置還款陷阱、誘導"以貸還貸"等典型特征。市民申請貸款應選擇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切勿輕信"低息、快速放款"的中介承諾。
簽訂合同時務必仔細閱讀借款金額、期限、利息、違約金等關鍵條款,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同時留存好合同原件、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全部證據。一旦發現陷入"套路貸",應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通過訴訟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撤銷相關協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目前,王某娥母子已整理好全部證據,準備針對房產抵押及與王某茹的借款合同問題進一步維權。"就算再難,我們也不會放棄,一定要拿回屬于自己的東西,讓騙子受到應有的懲罰。"王某娥的眼中雖有疲憊,卻透著堅定。
事件后續,媒體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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