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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商報報道,近日,有河南新鄉網友在當地一醫院就診時發現,院內貼出一則通知稱:“接市局通知,即日起居民醫保每天限額報50元,職工醫保每天限額150元。”落款為新鄉市醫保局。此事立即引發網友關注。
原來,新鄉市醫療保障局曾發了一份《關于明確職工和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日支付限額的通知》:根據省、市關于開展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參保群眾切身利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要求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日支付限額50元,在職職工日支付限額150元,退休職工日支付限額200元,其他待遇政策保持不變。
此舉即便是新鄉市醫保局為了保障參保群眾切身利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但群眾看病不能順利報銷,這怎么是“醫保”呢?何況當初征收醫保的時候可不是說日限額啊。居民醫保門診統籌部分是按比例報銷的,雖有年度限額,但沒有每日限額之說。新鄉市醫保局單方,怎么能以一紙通知改了醫保繳費前已經定好的報銷標準呢?
新鄉市醫保局對此事回應稱:“新鄉市整體醫保基金運營情況出來后,如果不限額運營到12月份,就會出現一個沒有錢的情況。”果然是醫保基金里的錢不太夠了,這與群眾此前所猜的一模一樣!
然而,11月10日,新鄉市醫保局辦公室對華商報記者表示:“若不限額年底將出現醫保資金缺口”這一情況不存在,這一調整是為了防止醫院和藥店進行欺詐騙保,并稱醫保資金情況涉及敏感信息不便透露。
記者又問:如果我需要購買500元的藥品,每天限額只有50元錢,我怎么辦?該工作人員表示,這種“大病小看”的行為不符合醫保規定,是屬于醫保部門重點監控的行為。“這種情況我們提倡患者自費450元,然后醫保報銷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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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二天(11月11日),新鄉市醫療保障局發布公告:
“為進一步方便參保群眾就醫購藥,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正確理解領會落實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部署要求,經研究,從2025年11月12日零時起取消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日支付限額的規定。”
研究、研究,研究確實厲害!
一研究,就以一紙通知就改了醫保繳費前已經定好的報銷標準!
一研究,醫保資金缺口這一情況就不存在了!
一研究,就不管醫院和藥店進行欺詐騙保了!
一研究,醫保部門就不監控那種不符合醫保規定的“大病小看”的行為了!
一研究,就立即方便參保群眾就醫購藥,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了!
“研究”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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