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干什么?有我們處理得快嗎?”
這句話,是大一新生小琳(化名)在宿舍丟了 4399 元蘋果手表后,輔導員甩給她的質問。
10 月 9 號那天,小琳剛適應大學生活沒幾天,她那塊意義非凡的蘋果手表就突然不見了。
這塊表可不只是值 4399 元,那可是家人送的入學禮物,對她來說多重要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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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突然想到蘋果手表有個 iCloud 定位功能,趕緊打開一看,好家伙,定位直直地指向了室友向某的床鋪下方。
小琳當時心里 “咯噔” 一下,但想著都是一個寢室的同學,抬頭不見低頭見,鬧得太僵也不好,就先去找輔導員求助了。
她滿心以為有這定位這么鐵的證據,事情肯定能很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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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輔導員聽完她說的情況,第一句話就像一盆冷水澆下來:“千萬別報警,這會影響學校聲譽,也影響我工作,這事我來處理。”
小琳聽了這話,就選擇相信輔導員,開始了漫長的等待。
可這一等就是好幾天,事情一點進展都沒有,向某一口咬定自己沒拿手表,更奇怪的是,定位信號居然還突然消失了。
小琳實在等不下去了,就跟輔導員說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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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輔導員不僅沒同意,還狠狠把小琳指責了一頓:“學校正在處理呢,報警最后還不是得交回學校處理?把事情鬧大了對誰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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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作為剛入學的新生,哪敢跟輔導員硬剛啊,只能自己悄悄去打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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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打聽,可真是嚇了一跳!原來向某在之前的宿舍就已經有偷東西的 “黑歷史”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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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向某住一個宿舍的室友說,軍訓的時候,自己的化妝品莫名其妙丟了一半,找向某對峙,這姑娘不僅不承認,還在班里哭著說人家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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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室友丟過一筆連號的現金,最后竟然在向某的柜子里找到了,編號完全能對上,向某這才不得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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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同學透露,向某之前偷化妝品的事,輔導員和學校保衛處其實都知道。
但當時沒找到購買記錄,向某又一口咬定化妝品是朋友送的,這事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那同學還說:“想讓她認賬,就得直接翻她東西拍照取證,不然她肯定會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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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向某搬到自己宿舍,根本不是輔導員說的和之前室友鬧不愉快,而是因為偷東西被抓現行,被迫換宿舍的。
再仔細想想,向某搬來才三天,自己的手表就丟了,之前宿舍從來沒發生過丟東西的事兒,這也太可疑了吧!
這定位指向加上室友前科,向某的嫌疑那可幾乎拉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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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管小琳怎么問,向某就是死不承認,輔導員那邊也一直拖著不處理。
小琳沒辦法,只能把收集到的證據交給輔導員,要求把向某調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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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輔導員的操作簡直讓人驚掉下巴:“不是向某搬,是你們剩下的人搬到另一個宿舍去,要是不搬的話,宿管阿姨會斷電。”
小琳這下是徹底忍無可忍了,直接報了警。
她媽媽擔心女兒一個人在學校受欺負,也連夜趕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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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很快就立案調查了,可就在民警準備詢問向某的時候,輔導員竟然把民警拉到一旁,低聲囑咐:“語氣好一點,別給孩子造成心理負擔。”
這還不算完,小琳媽媽擔心現場出問題,就全程用手機錄視頻留證。
結果輔導員看到后,直接沖過來搶走手機,把視頻全給刪了。
小琳又氣又委屈地說:“他要是沒鬼,為什么怕我們錄視頻?”
刪完視頻后,輔導員干脆直接請假了,把這事兒完全拋到九霄云外。
小琳沒辦法,只能找到學校領導,提出賠償訴求。
結果學校領導就回了一句:“負責的老師已經調離了,我們會幫你反饋。”
小琳實在求助無門了,只能把事情發到網上,希望能得到網友們的支持。
隨著輿論越來越大,11 月 8 日,輔導員終于出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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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然說自己 “太難了”,一直忍著不發聲,是為了保護向某的隱私 ——“她是我的學生,我有責任不讓她被戴著有色眼鏡看待”。
還說小琳截取了錄音隱藏了關鍵部分,對他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現在要起訴小琳,還自己一個清白。
至于手表到底是不是向某拿的,他就輕飄飄地一句 “自有警方調查” 給帶過了。
這時候的小琳,已經被這一連串的破事折磨得情緒崩潰了,實在不想再待在這個讓她感到無比窒息的校園里,于是提交了退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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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學校接下來的操作,又給了她重重一擊。小琳雖然只在學校上了 4 天課,但學校卻要收她 5330.6 元的住宿費和軍訓費。
小琳媽媽又心疼又憤怒地說:“手表沒找回來,學也沒法上了,最后還要倒貼一筆錢,這到底是什么道理?”
現在小琳只能眼巴巴地等著警方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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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小琳這事,心里堵得慌。不是心疼那塊四千多的手表,是心疼一個剛進校園的小姑娘,本來抱著期待來上學,結果遇著事兒了,找能指望的人幫忙,反倒被推來擋去,最后連學都沒法上,還要倒貼錢 —— 這哪是上學,分明是受氣來了。
有人說輔導員是 “和稀泥”,我倒覺得這不止是和稀泥,是把護短當負責,把捂蓋子當保聲譽。
你說他護著誰?表面看是護那個有偷東西前科的學生,說要保護隱私,可他不想想,小琳這個受害者的權益,就不是權益了?
一個剛入學的新生,敢跟輔導員硬剛嗎?
她一開始選擇找輔導員,是信學校、信老師,結果呢?
輔導員攔著不讓報警,說我們處理得快,可處理來處理去,連個準信都沒有。
后來小琳要調走嫌疑人,反倒被要求全宿舍搬家,不搬還斷電 —— 這哪是解決問題,這是把受害者往外趕啊!
更讓人想不通的是,民警來了他攔著,怕嚇著嫌疑人;小琳媽媽錄視頻留證,他直接搶手機刪掉。
要是心里沒鬼,至于這么做嗎?
說到底,他護的不是學生,是自己的工作,是學校的面子。
好像只要不報警、不鬧大,這事兒就跟沒發生過一樣,學校聲譽就保住了。
可他忘了,聲譽這東西,不是靠捂出來的,是靠實實在在解決問題、護著受委屈的人贏來的。
你把受害者逼得退學,把事情鬧到網上,這不比報警更丟聲譽?
還有學校收那五千多塊錢,更讓人覺得寒心。
小琳總共就上了 4 天課,手表沒找著,學也退了,最后還要交住宿費、軍訓費。
咱不說別的,就說情理,誰家孩子遇上這事兒不糟心?
學校就算不補償,也別在這時候添堵啊。
這錢收得,不像教書育人的地方,倒像怕吃虧的生意人—— 可學校不是生意場,學生也不是來挨宰的。
要是有問題就捂、有矛盾就推,那校園里的公平正義,又從哪兒來?那個有前科的學生,這次沒被好好教育,下次會不會還犯?
普通人看這事,圖的不是看熱鬧,是想看到一個公道。
希望警方能快點查清楚,給小琳一個說法;也希望學校和輔導員能好好反省,別再把 “面子” 看得比學生的權益還重。
畢竟,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得先教會學生什么是公平、什么是責任,才能談培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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