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周會主要是組織小伙伴們學習《人民法院報》刊載的案例。當然,法院報上的案例不如案例庫的權威,大家也是邊學習邊討論,不乏質疑。
1.主題:涉校園傷害案件(人民法院報2024年7月14日第3版)
我們是少年家事審判庭,涉校園傷害案件是經常會遇到的案件。這一版刊載了重慶四中院審理的四個相關案例,分別涉及幼兒園、小學、中學和職高。大家經過討論總體感覺審理此類案件,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原則上教育機構擔責;涉小學的案件,根據案例學習和上級法院的指導意見,對于教育機構是否免責應當從嚴掌握,學校只提供相關的規章制度是不行的,還要就如何落實以及現場處置情況充分舉證;同時判決時注意不要判決被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而是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可先從被監護人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監護人支付。
以上只是大家對于該類案件審理思路的粗淺總結,個案審理還需要個案分析。
2.主題:家事案件中出軌證據的合法性審查
離婚案件審理中經常會遇到一方當事人主張對方出軌并提交相關證據,而對方往往抗辯稱該證據不具有合法性法院應當不予采信。掌握證據合法性標準是家事法官必須具備的能力,于是選取《人民法院報》刊載的案例組織大家學習討論。
案例一:《提交未成年女兒與母親通話記錄作為出軌證據》(2025年8月日第3版)
該案中證據沒有被采信,主要因為對話內容偏離了未成年人的認知水平和母女的日常交流習慣,且該種方式破壞了母女之間的情感關系,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侵害了未成年人權益。
特別提醒大家,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是家事審判中必須高度重視和認真貫徹落實的。
案例二:《忠誠不忠誠 依“典”來判定》(2024年10月13日第3版)
上述案例均來自江蘇南通法院,分別為《丈夫沉迷賭博 妻子起訴離婚》、《簽下忠誠協議 依然違背承諾》、《懷疑妻子出軌 合法手段取證》。
《丈夫沉迷賭博 妻子起訴離婚》中,妻子為證明丈夫有賭博惡習屢教不改,提供了公安機關處罰記錄、調解筆錄和保證書等證據,舉證確實充分,很多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主張對方賭博,經常無法提供公安機關觸發記錄。
《簽下忠誠協議 依然違背承諾》中,大家經過討論普遍認為提供忠誠協議是否就能證明對方出軌還需要討論。
《懷疑妻子出軌 合法手段取證》中,丈夫前往酒店調取妻子開房視頻,酒店不同意丈夫撥打報警電話,最后在公安機關的幫助下調取了妻子的開房記錄和錄像。大家經過談論認為該案證據確實充分,但主要得益于公安機關幫助調取,但實踐中并不是所有公安機關都能及時幫助調取。還有就是很多當事人并不第一時間掌握對方出軌信息,訴訟中申請法院調取時錄像已經滅失,關于開房記錄,各地相關從業者掌握的尺度也不盡一致,有的地方酒店要求所有住宿人員都需要登記,有的地方只要有一人登記即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