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標準必要專利的訴訟中,經常涉及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的跨境博弈。過去幾年中,不同法域法院為了搶占管轄優(yōu)勢,出現(xiàn)了禁訴令和反禁訴令的互相制衡。而近來英國法院在FRAND糾紛中引入了一種新做法,臨時許可(Interim Licence)的聲明,即在最終許可費率未確定前,要求SEP權利人向實施人提供一份臨時的許可協(xié)議,以維持產品正常銷售。臨時許可的效果在于:如果專利權人接受臨時許可,那么因為臨時許可的存在,其在他國尋求禁令救濟的權利將不復存在;反之若權利人拒絕提供臨時許可,在英國法院眼中其將被視作不愿許可的一方,在英國訴訟中處于不利地位。因此,臨時許可聲明雖然表面上不如禁訴令那樣直接禁止境外訴訟,但實際會給SEP持有人施加極大壓力,迫使其放棄在其他法域的訴訟主張。正因其效果與禁訴令有幾分類似,歐洲大陸的法院開始將針對英國“臨時許可”的對抗措施提上日程,這就是所謂“反臨時許可”禁令。
![]()
“反臨時許可”禁令,顧名思義,是指法院發(fā)出的禁止一方當事人在另一法域尋求臨時許可救濟的命令。本質上,這是一種防止他方通過外國法院程序削弱本國法院管轄與裁決效力的保護性措施。可以將其視作前述反禁訴令思路的延伸:既然英國法院的臨時許可聲明起到了類似禁訴令的效果,那么大陸法院也據此頒布“禁止對方申請臨時許可”的禁令作為回應。
2025年9月,歐洲新成立的統(tǒng)一專利法院(UPC)以及德國慕尼黑法院就在一宗InterDigital公司訴亞馬遜的SEP糾紛中,創(chuàng)造了全球首例“反臨時許可”禁令。
![]()
InterDigital是一家主要從事無線通信技術研發(fā)并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利權人,Amazon則在其產品和服務中被指涉足了InterDigital的標準必要專利而需獲得許可。雙方在SEP許可費率上未能談攏,從而引發(fā)跨國訴訟戰(zhàn)。2025年8月29日,Amazon率先向英國英格蘭與威爾士高等法院提起FRAND訴訟,請求法院裁定雙方的FRAND許可條件。Amazon在英國起訴狀中明確提及希望獲得一份“臨時許可”方案,允許其在訴訟期間按照法院設定的臨時條件使用InterDigital的專利。顯然,Amazon此舉是意圖借助英國法院的臨時許可聲明機制:一旦英國法院認可并給予臨時許可,Amazon將在一定時期內被視為有權實施涉案專利,從而削弱甚至阻止InterDigital在歐洲其他地區(qū)主張禁令救濟的能力。
面對Amazon的這一策略,InterDigital迅速采取行動。該公司認為,一旦讓Amazon在英國獲得臨時許可聲明,自己在歐洲大陸的新統(tǒng)一專利法院體系中的勝訴權利將大打折扣。因此,InterDigital于近期火速向UPC曼海姆本地分庭提出緊急申請,要求頒布臨時禁令以禁止Amazon在英國推進有關臨時許可的任何程序。InterDigital的理由是:英國法院可能作出的臨時許可,將對其在UPC維護歐洲專利權的執(zhí)行造成嚴重威脅。
2025年9月30日,UPC曼海姆地方分庭在未舉行正式聽證的情況下作出支持InterDigital的裁定,簽發(fā)了首份“反臨時許可”禁令(Anti-Interim-Licence Injunction)。該臨時禁令明確禁止Amazon向英國高等法院申請任何臨時許可或相關聲明,以避免其利用英國程序來阻礙InterDigital在其它法域(包括UPC轄區(qū))提起或執(zhí)行專利侵權訴訟。幾乎同時,在德國的一起平行訴訟中,慕尼黑地區(qū)法院也向InterDigital授予了內容相對應的反臨時許可禁令。這意味著,無論是在UPC統(tǒng)一管轄的歐洲大部分成員國,還是在德國本國法院管轄范圍內,Amazon均被法院命令不得嘗試通過英國獲取臨時許可來規(guī)避歐洲禁令。
UPC曼海姆分庭的反臨時許可禁令具有相當的嚴厲性和主動性。首先,法院命令自簽發(fā)即“立即生效”,要求InterDigital在20天內提供擔保金以確保禁令執(zhí)行力。禁令設定了高額罰則:如Amazon不遵守,將面臨每天最高25萬歐元的罰款。其次,該禁令雖為臨時性措施,但并非無期限——UPC要求InterDigital必須在31個日歷天(或20個工作日,以較長者為準)內正式向UPC提起針對Amazon的專利侵權本案訴訟,否則該臨時禁令將失效。這一點體現(xiàn)出UPC對于申請人后續(xù)積極行使權利的要求,防止權利人濫用臨時措施拖延時間。與此同時,Amazon方面則被賦予了在禁令執(zhí)行后30天內申請復審的權利,即有機會陳述意見,請求法院重新考慮是否維持或撤銷該禁令。總的來看,UPC的這份裁定在程序上非常完整地規(guī)定了各方接下來的行動義務和權利救濟途徑。
![]()
在裁定書中,UPC曼海姆分庭詳盡闡述了作出反臨時許可禁令的法律依據和正當性理由。法院認為,一旦英國法院對Amazon發(fā)布臨時許可聲明或相關救濟,將直接威脅InterDigital依據歐洲法律執(zhí)行其知識產權的基本權利。專利權除了包含請求他人付費許可的權利外,通過司法程序強制執(zhí)行也是其固有的重要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裁定中特別點名批評了英國法院近年來簽發(fā)臨時許可聲明的做法。UPC法官指出,此類聲明實際上相當于變相的跨域禁訴令:即使英國方面的聲明并不通過直接強制措施執(zhí)行,但它會對SEP權利人造成巨大壓力,使其不敢在他國尋求禁令或執(zhí)行既有禁令。這種壓力源自于如果權利人違背臨時許可聲明繼續(xù)訴訟,將在英國被視為不善意的行為,從而在英國失去救濟或面臨不利判決。UPC法庭認為,這種局面嚴重削弱了專利權人在他國尋求禁令救濟的能力,侵蝕了專利權的核心價值。因此,出于維護司法主權和平衡各法域利益的考慮,法院有必要采取反制措施予以阻止。
![]()
UPC曼海姆分庭和德國慕尼黑法院此次同步祭出“反臨時許可”禁令,是全球首例,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訴訟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這一禁令的思路與此前大陸法系法院針對境外禁訴令所采取的“反禁訴令”如出一轍。簡而言之,當某一法域試圖通過程序手段限制他國法院管轄與權利執(zhí)行時,他國法院會主動出擊予以反制。歐洲法院向外釋放出明確信號:不容許他國法院的不尋常措施來削弱本地區(qū)法院對專利糾紛的裁判權威。
這一案件對SEP權利人利好。首先,它強化了歐洲統(tǒng)一專利法院作為權利人爭取跨國禁令的新利器的地位。UPC體系覆蓋多數歐盟成員國,一旦獲得禁令即可在多國同步生效,再加上此次法院愿意出面阻止域外程序的干擾,權利人在歐洲的談判籌碼將更為硬朗。InterDigital案表明,權利人如果選擇在UPC起訴并及時采取法律手段,有望阻斷被告借助他國法院程序套利的企圖,從而保證自身救濟的有效性。這提升了在歐盟范圍內統(tǒng)一禁令與程序管控的價值:未來專利權人在制定全球維權策略時,可以更有信心地依托UPC獲取快速、廣泛的禁令救濟,而不必過于擔心被告通過英國等非UPC法域來削弱歐洲禁令的效力。
對于像Amazon這樣的標準實施企業(yè),這一事件敲響了警鐘。以往實施方常通過在不同國家提起訴訟或申請?zhí)厥饩葷鷣硌泳徤踔磷柚箤@麢嗳说慕钔{,例如在英國尋求臨時許可等。然而現(xiàn)在來看,跨法域的程序策略如果被視為投機或不公平,將可能遭遇強力反制。Amazon試圖利用英國法院的臨時許可聲明來自保,結果卻引來UPC和德國法院同步禁令,進一步限制了其訴訟選擇權。實施企業(yè)必須認識到,在SEP全球訴訟中各司法管轄區(qū)正形成更緊密的博弈:任何單邊的策略動作都可能在他國觸發(fā)連鎖反應。
UPC此次首例“反臨時許可”禁令也預示著FRAND糾紛的國際博弈進入新階段。歐洲大陸與英國之間在SEP管轄和救濟上的張力顯著上升。英國不再參與UPC體系,卻依然希望在全球FRAND裁決中發(fā)揮影響力;而UPC作為歐洲一體化的產物,自然不會坐視自身權威被削弱。可以預見,未來英國法院可能會采取反制措施,例如針對UPC程序頒布新的禁訴令,以維護英國法院裁判的有效性。這一來一往將使SEP訴訟的程序博弈更加復雜多變。當事各方在全球同時進行多場訴訟時,對訴訟時機和法院選擇的策略考量將更加困難:既要權衡在哪些法域搶得先機,又要提防在一處的行動會否導致另一處的反擊。對于企業(yè)而言,統(tǒng)籌全球訴訟布局、研判各司法區(qū)互動將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唯有通盤考慮UPC及各成員國法院、英國法院乃至美國和中國法院可能的響應,才能在標準必要專利的多國博弈中立于相對有利的位置。
Maxipat致力于作為成為科技創(chuàng)新和知識產權工作的AI加速器,主要包括輔助創(chuàng)新:提高研發(fā)的科技創(chuàng)新效率;智能搜索與分析:將專利搜索和報告制作借助AI實現(xiàn)智能化,包括智能查新、無效、FTO、Landscaping報告;投資助手:快速生成投資賽道報告、專利購買篩選、專利轉化評估。目前開放注冊中。輔助科技創(chuàng)新和知識產權工作的AI智能體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填寫申請信息:
1. 請發(fā)郵件到郵箱:info@maxipat.com
2. 點擊文末閱讀全文;
3. 掃描以下二維碼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加筆者微信patentlight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