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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許多農村居民紛紛涌入城市買房置業,開啟城市生活的新篇章。為了更好地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務,不少人選擇將戶口從農村遷至城市。然而,戶口遷出后,他們卻陷入了新的煩惱之中。
這些人擔心,一旦戶口離開農村,就會失去在老家分地、建房的權利,仿佛從此與農村斷了根,再也回不去了。這種擔憂讓許多人猶豫不決,不敢輕易將農村戶口遷到城市。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初,我國仍有約5.1億農村戶籍人口,其中竟有1.3億人雖常年在城市工作生活,卻因害怕失去農村權益,而選擇保留農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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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在城市、戶口在農村”的特殊現象,帶來了諸多問題。一方面,它阻礙了這類人群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讓他們在城市中總有一種“漂泊感”,難以真正扎根;另一方面,也制約了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得土地無法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不過,進入2025年,戶籍新規帶來了好消息。新規明確規定,即使農村戶口遷出,符合條件的人員仍可享有回村分地、建房的權利。這一規定如同一顆定心丸,打消了不少人的顧慮。那么,究竟是哪四類人能在戶口遷出的情況下,擁有回村分地、建房的權利呢?
第一類:因上學、就業等遷出戶口,“農村根系未斷”者
如今,不少農村居民為了追求更好的教育和發展機會,前往城市上學、就業,并將戶口遷出。但他們的父母往往仍保留農村戶口,這類人被稱為“農村根系未斷”的人群。當父母喪失勞動力或者去世后,他們便可以回村繼承或申請宅基地和承包地。
以湖北黃陂的楊武為例,2021年大學畢業后,他的戶口遷到了武漢。2024年,鄭斌的父親因腦梗無法務農,楊武便回村代父親耕種承包地。他感慨道:“雖然平時在武漢上班,但黃陂家里的農田也不能拋荒,有空我就會回來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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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參軍入伍的軍人
參軍入伍的軍人,無論服役期限長短,即便戶口已經遷出,都能回原籍農村申請宅基地和承包地。山東的李磊在軍中服役12年后退役,戶口留在了部隊所在的城市。然而,2025年5月返鄉時,他成功申請到了自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李磊激動地說:“我當兵多年,戶口早不在村里了,沒想到還能回村分地、建房。”村干部也熱情地表示:“你當兵為國效力,是村里的驕傲,理應享受這些政策。”
第三類:戶籍遷出未滿5年的原村民
有些村民雖然戶籍已經遷出,但時間未滿5年,這類人員仍能保留村民應有的待遇。在村集體進行土地和宅基地分配時,他們可以享受與常住居民同等的權益。
江蘇農村的黃毅,2021年把戶口遷到常州,2024年村里分配土地和宅基地時,他依然分到了屬于自己的份額。黃毅欣慰地說:“雖然我的戶口遷到城里去了,但我從小在農村長大,能保留這份權益,讓我覺得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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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戶口遷出但農村有住所且常年居住者
在農村,有不少人戶口遷到城里后,仍常年居住在農村。這類人群可以通過村委會決議獲得村民待遇。浙江農村的趙大爺退休后,把戶口遷到兒子所在的寧波。但過不慣大城市生活的他,選擇返回農村老家居住。盡管戶口已遷到城市,村里還是給他分了承包地。據相關數據顯示,全國約有1200萬人符合這一情況,主要是退休返鄉人員和季節性務工者。
不過,這四類人員雖然可以回村建房分地,但在具體操作中還需滿足一些條件。首先,需要村委會出具證明,確認申請人是該村村民,并說明戶口遷出的時間和原因;其次,回村分地建房要遵循村里規劃,不能隨意選址;再者,承包地的分配通常在村集體進行土地調整時進行,并非隨時可申請;最后,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支持,才能獲得土地承包的權利。
戶籍新規為這四類人帶來了福音,讓他們在城鄉之間有了更多的選擇和保障。相信在未來,會有更多人從中受益,實現城鄉生活的自由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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