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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荏苒,矢志初心歷久彌堅。
2021年,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際,90多歲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離休老檢察官余仁俊,將1萬元特殊黨費,鄭重裝入寫著“永遠跟黨走”的信封。信封里裝著的,是一位老檢察人對黨的真誠祝福。
4年后的2025年,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之際,記者跟隨最高檢離退休干部局的同志,探訪109歲的最高檢離休老檢察官張琦。當接過那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80周年”紀念章時,她的眼中閃過一絲亮光。
如果將老檢察官對中國共產黨的真摯感情,對人民檢察事業的深沉熱愛,置于波瀾壯闊的檢察事業發展歷程中,置于近一個世紀的檢察奮斗史中去看,便有了更為具象化的理解與體會。
從延安窯洞的星火中成長,在抗戰烽火的淬煉中勃發,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浪潮中壯大,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中煥發新生機……人民檢察制度,始終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汲取紅色精神養分,深深扎根于中國大地,在共和國的法治豐碑上鐫刻下“人民檢察為人民”的錚錚誓言。
不能忘記從哪里來——
歷經抗戰烽火的淬煉,始終堅持黨的領導
2015年2月13日下午,延安干部學院1號會議室,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陜甘寧革命老區脫貧致富座談會,深刻闡明陜甘寧革命老區的歷史地位——“是黨中央和紅軍長征的落腳點,也是黨帶領人民軍隊奔赴抗日前線、走向新中國的出發點”。
這片孕育了中國革命的紅色沃土,在民族存亡的危急關頭,成為黨和人民軍隊的戰略支點。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日本帝國主義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華民族面臨生死存亡之時,國共兩黨合作,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正式形成。以延安為中心的陜甘寧邊區,是中共中央所在地,也成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政治指導中心。
抗日戰爭開始后,八路軍、新四軍以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其他抗日武裝,向敵后挺進,廣泛開展游擊戰爭。此后不久,晉察冀、晉冀魯豫、山東等抗日根據地相繼建立。
這一時期,人民檢察制度基本實行的是審檢合署,即在法院內設檢察處。包括檢察機構在內的司法機關,受政府領導,堅定貫徹黨的方針,維護法治尊嚴。黃克功案就是陜甘寧邊區司法機關辦理的一個典型案例。
原延安抗大六隊隊長黃克功在與劉茜戀愛期間,因劉茜轉學,二人逐漸疏遠。1937年10月5日夜,黃克功約劉茜談話,并當場求婚。在遭到拒絕后,黃克功掏出手槍向劉茜連擊兩槍。
案發后,黃克功自恃對革命貢獻大,給毛澤東同志寫信,請求從輕處罰。
“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并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的人……”1937年10月10日,毛澤東在給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雷經天的信中寫道。
第二天,在劉茜曾求學的陜北公學的操場,該案公審大會召開。抗日軍政大學政治部副主任胡耀邦作為機關團體代表,與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檢察官徐時奎等一同作為公訴人出席法庭,陳述意見。法庭當庭宣判黃克功死刑。
黃克功案雖說是一起個案,但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在黨的領導下依法辦理這一案件,彰顯了法治嚴肅性、民主性,為黨中央在新政權建設中構思檢察機關的定位、組織與職權奠定了實踐基礎。
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的光輝起點,要追溯至1931年中華蘇維埃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設立。令人欣慰的是,抗日戰爭時期,我國的檢察制度不僅未曾中斷,反而在戰火洗禮中展現出頑強的韌性——1941年,檢察制度出現重大變化,除行政事務外,檢察工作受陜甘寧邊區政府直接領導。
這一時期,檢察官們于敵機轟炸的硝煙中堅守崗位,克服案卷損毀、人員短缺、交通阻隔等重重困難,堅持依法履行職責,將懲治間諜、破壞軍事設施及戰時經濟秩序等犯罪列為重中之重,為凝聚民心、鞏固抗戰后方提供了堅實司法保障。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署投降書,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正式宣告勝利結束。這是近代以來我國抗擊外敵入侵的第一次完全勝利。
抗日戰爭勝利后,新中國成立前,黨中央便開始醞釀在新的人民政權中設置檢察機關。其中,陜甘寧邊區檢察體制從審檢合署走向審檢并立,為新中國檢察制度建立完善提供了寶貴的歷史經驗——
1946年10月,陜甘寧邊區政府發布命令,將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檢察處改為“陜甘寧邊區高等檢察處”,各區分設高等檢察分處。
一個月后,陜甘寧邊區政府再次發布命令,明確規定高等檢察處受邊區政府的領導,獨立行使檢察權;各高等檢察分處及縣(市)檢察處均直接受高等檢察處檢察長的領導。
陜甘寧邊區司法檢察體制的變革,體現了黨對司法制度發展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為新中國檢察制度的發展奠定了實踐基礎,彰顯出人民檢察事業在黨的領導下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的生命力。
時間來到1949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成立最高人民檢察署,作為國家的最高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3個月后,曾在新四軍抗敵報社任職的張琦,調入最高人民檢察署工作,成為新中國檢察事業的第一批開拓者。他們經歷了“人民檢察院”登上歷史舞臺的重要時刻。
那是1954年9月20日,入夜時分,中央政治局討論人民檢察署組織法草案時,彭真同志作了說明后,毛澤東同志說:“既然檢察工作這樣重要,為什么不叫‘院’呢?”中央政治局討論后,一致同意改“署”為“院”。
這一更名,標志著具有中國特色的“一府兩院”(即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國家機構體制,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正式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過程中,檢察機關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抗日戰爭時期一以貫之的原則。可以說,抗日戰爭時期的司法實踐,對后續檢察制度的傳承與發展影響深遠,為后續檢察制度的演進提供了獨特的歷史鏡鑒。
在一代代檢察人的不懈努力、共同見證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孕育傳承、鞏固發展、創新完善——
1990年11月,根據中央組織部批復精神,最高檢正式成立政治部,加強對全國檢察機關政治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2006年5月,黨中央印發文件,第一次專門就加強法院、檢察院工作作出決定。這對推進依法治國、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為在新時代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專門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這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對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高度重視。
自2023年3月新一屆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履職以來,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多次強調:“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是做好新時代新征程檢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保障。”
數十載檢察奮斗歷程表明:人民檢察,根在革命老區,魂在紅色基因,雖歷經戰火洗禮、遭遇各種起伏波折,但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始終不忘紅色初心。正是那永不褪色的紅色根脈和初心,指引著檢察事業不斷煥發新的時代光彩。
“把屁股端端地
坐在老百姓這一面”——
歷經抗戰烽火的洗禮,堅守“人民檢察為人民”
與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
作為馬克思主義的堅定實踐者,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之日起,就胸懷崇高理想和堅定信念,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確立為初心使命。
1944年,陜甘寧邊區工作領導人習仲勛在一次講話中提及司法工作的方向問題:“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權中的一項重要建設,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樣,是替老百姓服務的。這樣,就要一心一意老老實實把屁股在老百姓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這段生動、樸實的言論,是對司法人民性的鮮活闡釋。
抗日戰爭時期,一切革命斗爭的終極目的都是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檢察機構的職能是懲治特務、漢奸等破壞抗戰的犯罪分子,守護群眾財產安全,保衛抗戰成果。
太行山下,清漳河畔,坐落著一個承載著厚重歷史與紅色記憶的小山村——河北省邯鄲市涉縣河南店鎮赤岸村。在這里,復建的38處晉冀魯豫邊區革命舊址,訴說著那段艱苦卓絕的崢嶸歲月。
時間回溯至1941年9月,晉冀魯豫邊區政府在涉縣成立后不久,邊區高等法院建立。高等法院內設置檢察處。如今,在位于涉縣赤岸村的晉冀魯豫邊區法檢展館,可以觀摩到當年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履職印記。
展館的玻璃櫥窗中,泛黃的紙頁上,是一份字跡略顯模糊的起訴狀——晉冀魯豫邊區高等法院檢察處對漢奸游伯麓提起公訴。
這份起訴狀如是寫道:“該被告征集全縣自衛團,械彈由敵供給,協同防守,以期利敵整飭稅收,增加人民負擔……”并明確指出,其行為已觸犯《懲治漢奸條例》相關條款,應依法予以嚴懲。這是晉冀魯豫邊區高等法院檢察官在民族大義面前,捍衛人民權益的一個鮮活例證。
細細梳理可以發現,抗戰時期根據地的“司法圖譜”,并非只有嚴厲懲治犯罪的一面,還有支持人民群眾特別是婦女掙脫束縛、解放個體的探索步伐。
彼時,在陜甘寧邊區,檢察與審判制度一脈相承、密不可分。1943年4月,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剛上任一月有余的隴東分庭庭長馬錫五,遇到了一起涉及婚姻自由的案件。封捧兒幼時被父親許給張金財的兒子張柏,后封父嫌張家窮多次悔婚。而封捧兒與張柏自幼一起長大,想同張柏結婚。
在封捧兒與張柏的婚姻關系被宣告廢除后,封捧兒走了70余里山路,找到馬錫五,要狀告父親和作出錯誤判決的縣司法處。馬錫五公開重審封捧兒婚姻案,認定封捧兒與張柏的婚姻有效,封父包辦買賣女兒婚姻,判處苦役三個月,沒收彩禮。
此后,馬錫五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工作風格——到“田間地頭”去,深入調查研究,解決了一些纏訟多年的疑難案件。毛澤東同志曾給他題詞:“一刻也不離開群眾”。
這種于戰亂中依法紓解民困的執著,擲地有聲地告訴人民群眾:法治不僅是太平盛世的“基石”,更是特殊時期的“錨點”。與此同時,“人民檢察為人民”,這個在人民檢察事業發端之時便確立的原則,在抗戰烽火中得到進一步強化,并在此后的檢察工作中持續得到貫徹和體現——
從1988年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廣泛設立舉報機構,到2009年最高檢構建起來信、來訪、電話、網絡“四位一體”舉報體系,再到新時代全國檢察機關持續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檢察信訪工作的發展歷程,鐫刻的是貫穿始終的為民司法生命線。
從1988年最高檢首開新聞發布之先河,敞開接受社會監督的嶄新窗口,到2010年首次“檢察開放日”活動開啟檢民“零距離”對話的新渠道,到2018年人民監督員制度寫入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再到如今常態化邀請社會各界人士代表走進最高檢座談,人民主體地位在檢察履職中有了具象化的生動實踐,人民檢察制度的人民性得以生動詮釋。
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受往往來自具體案件,它們件件連著“民心”。人們仍然記得,2024年1月2日,75歲的河北省遷西縣退休干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干部被逮捕、起訴,這一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十幾天后,最高檢邀請10位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座談。在此次座談會上,應勇提到馬樹山案:“最高檢高度重視,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并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這段話登上微博熱搜后,廣大網友紛紛點贊,認為是檢察機關“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的生動范例。
今年4月,。在刊載《貫徹司法工作的正確方向》一文的陳列品前,他說道,“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等論述樸實而深刻,指明了“黨的司法工作是為誰服務的”這個根本性問題,至今仍具有重大指導意義。“新時代新征程,要繼承發揚老一輩革命家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站穩站牢人民立場,厚植黨的執政根基。”應勇強調。
行程萬里,不忘初心。縱觀人民檢察制度的發展變遷歷程,始終堅持與時代同頻共振、與人民同心同向,是對“司法為了誰、依靠誰”這一根本問題的堅定回答。一代代檢察人秉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的樸素情懷,深深熔鑄于每一次秉公司法、每一項監督辦案中,烙印在共和國法治建設的征程上。
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職能定位的演進——
歷經抗戰烽火的孕育,于傳承與創新中煥發生機
若從歷史長河的不同維度對人民檢察制度進行“切片”觀察,便呈現出一幅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創新演進圖景,宏大亦不乏精微。
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職能定位的確立與完善,歷經抗戰烽火的淬煉,蘊含獨特的政治智慧,不僅有效服務于戰時法治需求,至今仍在傳承與創新中煥發生機。
抗日戰爭時期,晉冀魯豫邊區檢察制度的特色是賦予了檢察機關對法院的判決實行監督的權力:檢察長對高等法院的判決如有不同意見,有權向邊區政府提出控告。這樣的規定,是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較早雛形。
新中國成立后,人民檢察事業面臨一項重大工作,那就是偵訴日本戰犯。這一任務不僅是對戰爭罪行的歷史清算,更是對檢察機關履職能力的重大考驗。
1951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署開始部署處理日本戰犯的調查工作。1954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偵處日本戰犯工作團”,開始對在押的日本戰犯進行偵查處理工作。
直到抵達位于北京真武廟的培訓班,時任江蘇省檢察署二處干部的陳式琴才得知此行真正目的:學習有關方針政策、偵查審訊和調查取證等,為偵查審判在押日本戰犯做準備。
回想起那段刻骨銘心的經歷,陳式琴仍然記得中央偵查處理日本戰犯領導小組廖承志同志的囑托:“對這批戰犯的偵查、審判工作,要符合國際標準,要經得住歷史檢驗。”
彼時,大批檢察人員分赴12個省、市開展調查,搜集到2.8萬余件控訴書、證人證言、鑒定書、日偽書報檔案和物證等。在如山鐵證前,所有戰犯均認罪悔罪、無一賴罪。有的戰犯甚至跪倒在地,痛哭流涕請求嚴懲自己。
1956年,最高檢對45名日本戰犯作出起訴決定,對1017名日本戰犯作出免予起訴決定。新中國檢察機關完成了黨中央交辦的這一重大任務。后來,多名日本戰犯被教育感化,成為中日關系的“和平使者”。
從抗戰烽火中職能定位初具雛形,到承擔重大國際司法任務磨礪淬煉,這一過程中,檢察機關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為戰后國際社會對日本法西斯侵略罪行的正義清算畫上了圓滿句號。
層層鋪展的“時間斷面”上,檢察機關職能定位的演進,展現出與時俱進的時代品格,完善的步伐與創新的紋理清晰可辨——
1979年7月,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1982年頒布的憲法首次確認檢察機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制度由此翻開新篇章。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歷經10年快速發展,這項體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屬性的重要制度,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標識性概念、原創性成果。
新時代新征程,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四大檢察”成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主體框架,也是檢察工作進一步創新發展的基本格局。
一個多月前的7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來到山西陽泉百團大戰紀念館參觀并強調:“要講好抗戰故事,把偉大抗戰精神一代代傳下去。”弘揚偉大抗戰精神,總書記始終念茲在茲、身體力行。
在波瀾壯闊的抗日戰爭中,無數英烈為國家和人民舍生忘死,為戰爭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然而,由于戰爭的殘酷、年代的久遠,部分烈士的信息殘缺,與親人離散。為烈士尋親,既是告慰和緬懷,更是致敬和傳承。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護法,賦予檢察機關提起英烈保護公益訴訟的重要職能。近幾年來,多地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為烈士尋親、讓英烈回家的故事,時常見諸報端,令人在動容之余,重溫抗戰歷史。
時間的卷軸不斷鋪展,共同銘記歷史,是弘揚偉大抗戰精神的方式之一。偉大抗戰精神是中國人民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
9月1日上午,,發布主題為。“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完善抗戰歷史文化資源的系統性保護,推動全社會銘記抗戰歷史、傳承抗戰精神。”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在發布會上指出。
據統計,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英烈保護、紅色文物保護、革命遺址舊址保護等公益訴訟案件2243件。
這些跨越時空的守護,使“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愛國情懷,“視死如歸、寧死不屈”的民族氣節,“不畏強暴、血戰到底”的英雄氣概,“百折不撓、堅忍不拔”的必勝信念,融入社會公眾的共同記憶和價值追求。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國檢察機關將在黨的絕對領導下,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通過高質效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將抗戰精神轉化為維護公平正義的磅礴力量,讓紅色基因在檢察實踐中煥發生機活力,書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新篇章。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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