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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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拆前的三角梅苗圃。受訪者供圖
今年6月,本號撰文披露了成都商人劉滿潤在宜賓市投資的“網紅”苗圃被暴力強拆、且行政訴訟一路敗北的事件。筆者新近獲得的信息顯示,四川省高級法院認為原審裁決確有不當,決定提審該案。
2022年12月14日,劉滿潤位于宜賓市南溪區江南鎮紅偉村、琴山村約100畝三角梅種植苗圃在未接到任何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突然被多臺大型機械暴力強拆,六萬多株三角梅被就地銷毀掩埋,根據官方委托的測繪報告數據,其損失超過了兩千萬元。
劉滿潤將苗圃所在的江南鎮政府、宜賓市自規局三江新區分局、南溪區江南鎮紅偉村村委會、琴山村村委會等多個單位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賠償強拆造成的損失共計1000余萬元。雖然強拆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是南溪區法院一審、宜賓市中級法院二審的判決結果卻是駁回劉滿潤的起訴,稱“提起的本案訴訟沒有事實依據”。2024年,劉滿潤向四川高院提出行政再審申請,請求再審法院查明事實后撤銷一審、二審裁定,支持再審申請人的一審訴訟請求。
2025年6月,筆者撰文披露該事件。幾個月過去了,該案迎來了重大轉機。
2025年7月31日,四川高院出具《行政裁定書》,支持劉滿潤的再審申請,裁定該案由該院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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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劉虎攝
裁定書顯示,被告之一的江南鎮政府的答辯意見并不“新鮮”,屬于“老調重彈”。大致為劉滿潤種植三角梅違反耕地保護規定、鎮政府沒有作出清除三角梅的行政行為、清除行為是紅偉村委會實施、該地塊并非征地拆遷。該糾紛屬于劉滿潤與屬地村委會及其所在村民小組之間的民事糾紛,劉滿潤可以通過民事途徑解決相關問題等。請求駁回劉滿潤的再審申請。
四川高院認為,根據各方當事人向一審法院提供的相關證據,再審申請人提起本案行政訴訟有初步證據,一審、二審法院以再審申請人提供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再審申請人的起訴,確有不當。
四川高院的提級再審,是否能為這起社會關注的強拆事件劃上一個句號呢?筆者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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