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網上關于社保養老金的討論很熱,這是好事。但這里面也不乏荒唐的議題,比如昨天的熱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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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你們總說農民“交公糧”,一斤谷子一兩塊錢,算下來不過幾千塊錢,這么一點“貢獻”,一個月發200元已經不少了。這種說法當然很荒謬,不值得認真對待。
但即便是支持提高農民養老金的,也經常說“農民為國家做了多大貢獻”,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的說法,“貢獻”也不是一個準確的詞,下面一一道來。
就基礎養老金而言,它是一個社會的兜底,跟“貢獻”沒有半毛錢關系。我們現在討論的是把農民的基礎養老金提高到600-800元,最多不超過1000元,又不是要求給農民發一萬兩萬,哪需要談“貢獻”?
基礎養老金的邏輯就是“誰弱誰有理”。一個流落街頭的老人,要先考察他對社會貢獻,再來決定要不要救助他,這不荒唐嗎?“貢獻越大收益越多”是市場經濟的邏輯,不能隨便搬到社保領域,二次分配如果要遵循同樣的邏輯,還要二次分配干嘛?
再舉個例子,一個人被扔到荒漠里去,他能做多大“貢獻”呢?是應該嫌棄他“貢獻”小呢,還是怪罪那個把他扔到荒漠里去的人?我過去多次談農民交公糧、三提五統、做義務工等,但我從來不說“貢獻”,一次都沒有過,我更愿意用“剝奪”。很多農民交完公糧,只夠吃到年底,開春就要斷糧,什么叫“青黃不接”,什么叫“神仙難過二三月”,是一家老小一天一天餓肚子熬過去的。他交了幾十斤幾百斤還是幾千斤糧食,他為國家做了多大“貢獻”,重要嗎?
這不是“貢獻越多收益越多”的市場經濟問題,而是“受損越多補償越多”的社會正義問題。我們應該討論的是,在過去幾十年,哪個群體受的損害最多,被損害的時間最長,那么,這個群體就應該得到最多的補償。當然,這個話題可以先放一邊,現在談的還是兜底福利,而不是“補償正義”。
“貢獻越大收益越多”和上一篇批評過的“”是同樣的思維方式,它不是福利主義而是社達主義,用錯了地方。試想,如果一個人對社會做出了很大的經濟貢獻,他晚年需要福利兜底嗎?社保制度就不是針對他的,如果把這作為社保的原則,還需要社保干嘛,全部買商業保險不就得了嗎?
上一篇有個網友給留言說:
“這一輪討論下來,不難發現,經過這些年,社達文化已經浸透了很多人的腦袋。疫情三年,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過直接給本地區、本國居民發現金的政策,唯獨內地沒有,認為是對懶惰的縱容。有司和部分社達文化下的人們觀念恰好一致了。”
直到現在,很多人還是對基礎養老金制度缺乏基本的認知,它不需要繳費,它遵守的正是網上很多人嗤之以鼻的“誰弱誰有理”原則。我們應該考量的是這筆錢能不能滿足一個老人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不是他曾經做出過多大貢獻,這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中國發展到今天,所有老人都值得這么一份基礎養老金,完全不需要有任何不配得感。
有些人可能擔心這會搶走養老保險基金里的錢,這是無知導致的恐慌,既不了解基礎養老金的制度設計,也不了解中國財政養老補貼的分配情況。我已經說過八百遍了,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不需要動養老保險基金一分錢,只需要對財政養老補貼進行合理分配。
這里面存在嚴重的分配不公,根據最新的2023年財政部的數據,2200萬體制內退休人員補貼超過8000億,人均每月超過3000元;1.2億企業職工補貼了7000多億,人均每月500多;而收入最低的1.7億城鄉居民(農民)才補貼3000多億,人均每月177元。假如取消所有的養老財政補貼,這筆錢足以建立600元/月普惠階梯式的基礎養老金制度,覆蓋80%的退休老人。 換句話說,目前中國養老補貼方式是不對的,雇主和個人繳納的部分不應補貼(多繳多得),而應全部用于針對低收入人群的城鄉養老保險。 彭遠文,公眾號:往事和隨想
也就是說,目前的情況不是“多繳多得”,而是“多繳多多多多得”。這不是商業保險,商業保險也不能做到“多多多多得”,因為商業保險公司沒有征稅的能力。
要知道,財政補貼的錢可都是來自納稅人,所以這個問題的核心是納稅人如何決定財政支出的分配。再說一遍:我們要求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不是要從養老保險基金里面去分一杯羹,而是要求財政補貼的合理分配。
換句話說:我納的稅,是拿去補貼那些退休金很高的體制內退休人員,還是補貼那些吃盡苦頭老無所依的農民?前些年我工作的時候,我算過,光是個稅,一年下來,我父母孩子都花不了那么多錢。這與納稅多寡無關,就算我現在賦閑,我十塊錢買包煙交五塊錢稅,我也不愿意把它用于提高那批體制內的人退休金。
你愿意嗎?
當然,作為納稅人,我們對公務員也不能太苛刻,不然沒人當公務員也不好。但現實是什么?是趨之若鶩,百中挑一,是名校研究生搶著去當毫無專業門檻的普通公務員好不好?這說明目前待遇太好了,還有非常大的下調的空間,可以一直調整到招不到公務員為止,那時候再調高。所以,給當公務員這么高的溢價,到底是想要買到什么?這是一道思考題。
最后我想說,我之所以不喜歡“貢獻”這個詞,還在于它遮蔽了真相。它似乎在說這是農民自愿的,主動的。
《現代漢語詞典》“貢獻”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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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是怎樣的?那些交公糧的農民,哪一個是主動自愿的?作為一家之主,誰愿意把糧食交上去之后,連自己的孩子和父母肚子都吃不飽?這不是“貢獻”,這是“不得不”,你不交公糧試試看?“貢獻”就是奧威爾說的“新語”,它遮蔽了真實,我們要警惕這樣用詞,用的時間長了,腦子就不好用了。包括現在還有很多人說農民用小推車推出了新中國,要么說這是“貢獻”,要么說“不要抱怨”,不妨看看這篇《》。回到真實,用常情常理去判斷,更容易得出正確的結論。
我們今天要求提高農民養老金,不是為他們的“貢獻”得不到回報而抱屈,而是為他們受過的損害討個公道,也是我們作為納稅人的要求——我們的錢,不要用于錦上添花,而要雪中送炭,這是基本的惻隱之心和人道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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