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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總是跳出這么多奇奇怪怪的新聞?
看得人頭疼。
7月25日,“武漢大學圖書館性騷擾事件”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不能認定男生肖某某針對特定對象實施了性騷擾,駁回女生楊某的指控。
回溯整個事件,楊某的言行軌跡令人感到不解。
根據《新聞晨報》報道,2023年10月11日,楊某在網絡上發帖控訴。她描述去年7月11日傍晚,在圖書館自習時,對面的肖某某對著她做不雅行為。她自稱從桌下拍攝取證,一個多小時拍了5段視頻,記錄下對方“隔著褲子摩擦生殖器,持續不斷且非常明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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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小時?5段視頻?
如果新聞晨報沒有斷章取義的話,楊某的這個行為本身,值得被審視。
不妨想象一下那個場景:在圖書館安靜的自習空間,當你無意中發現對面的人可能行為不端,甚至可能涉及猥褻。正常人會作何反應?
絕大多數人,只要不是針對自己,第一反應是什么?是震驚、是厭惡、是立刻起身離開那個令人不適的環境。這是最自然的自我保護。
勇敢者會選擇舉報,也會迅速尋求管理員或安保人員的幫助,盡快制止并固定證據。快、準、穩,才是遭遇突發侵害時最本能的選擇。
楊某呢?她選擇了一種極其堅韌的方式:持續拍攝對方,達一個多小時。
這不是一個驚恐受害者倉促間的取證行為,更像一場有計劃的蹲守與記錄。她似乎比任何人都更有耐心,要捕捉下那個“持續不斷且非常明顯”的畫面。
法院最終未能認定肖某某的行為構成對她個人的性騷擾。那么,楊某這長達一個多小時的、針對他人身體隱秘部位的特寫式拍攝,其正當性又在哪里?
取證的邊界變得如此模糊而漫長,它對他人身體隱私的肆意窺探與記錄?是否是另一種侵犯?
在公共場所的合法行為下,隱私權雖有限制,卻非全無屏障。
更值得玩味的還在后面。
楊某自稱,在對質中肖某某承認了事情經過,并按要求寫了道歉信。她做了全程錄音。肖某某多次提出經濟補償被她拒絕。
之后,她聯系了肖某某的輔導員,要求肖某某重新誠懇書面道歉,并要求取消其一切評優及保研資格。
“取消一切評優及保研資格”,仔細閱讀,會發現,她似乎并不僅僅滿足于討個說法。
如果真有實錘的違法違規行為,正常流程是什么?報告學校相關部門,或者直接報警。該怎么認定,如何處罰,自有校規校紀和法律條文來裁決,受害者對處理結果“點單”,是什么性質的行為?
楊某提出的這個要求,不僅要求對方認錯,更試圖親手勒緊其命運的絞索,這哪里是維權?她要的,是對方徹底低頭、在尊嚴與未來雙重打擊。
事后,肖某某的母親曬出就診記錄,聲稱“孩子是濕疹復發,隔著衣服抓癢”。而法院最終的判決,也還了肖某某清白。
肖某某最終未被認定構成性騷擾。而楊某一個多小時鏡頭下的漫長凝視,冰冷的錄音設備,步步緊逼的嚴苛要求,卻在公共輿論的視野里,清晰勾勒出一個以“受害者”之名行過度狩獵之實的輪廓。
正義的追求永遠值得敬畏。但是,如果它被裹挾進私人意志里,并無限膨脹,甚至扭曲成對他人人格與命運的徹底碾壓,便偏離了合理維權的訴求,甚至是在施行私刑。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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