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在吉林省德惠市,德惠市雋氏農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雋氏公司)承擔的2016年國家農村規模化沼氣工程,中央預算投資生物質天然氣試點項目,本是承載農村能源革命與鄉村振興希望的重點項目,卻在長達七年的時間里,因國家專項資金兩次遭司法凍結陷入絕境。更令人震驚的是,即便在省級法院糾錯、媒體多次曝光的情況下,通化市中級法院仍拒不糾正錯誤執行行為,暴露出司法執行與國家專項政策間難以調和的矛盾。
項目從希望到危機:被凍結資金“殺死”的民生工程
據媒體報道:2016年,雋氏公司成功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農業部聯合推出的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項目。按照規劃,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產生物質天然氣600萬立方米、有機肥15萬噸的生產規模,不僅能為周邊10萬農戶提供清潔燃氣,還可消納當地30萬噸農業廢棄物,構建“環保+新能源+現代農業”的循環經濟模式。項目初期推進順利,2018年初經國家審計署審計確認,工程進度已達95%以上,距離竣工驗收僅一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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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8年7月,吉林某法院突然裁定凍結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局能源站賬戶內350萬元國家專項資金,這場凍結持續18個月。直至2020年,在吉林省高級法院介入協調下,長春市中級法院下達終審裁定,認定原凍結行為錯誤并建議企業申請國家賠償。
司法糾錯后的二次傷害:專項資金再遭凍結
當企業試圖重啟項目時,更大的危機卻悄然降臨。2021年3月,通化市中級法院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由,不僅拖走并低價拍賣了企業用專項資金采購的4輛鏟車、3輛鉤機和6臺專用車輛等專用設備,原價值五百余萬元,以97萬元超低價格拍賣,并再次凍結德惠市農業農村局賬戶內563萬元中央預算資金。據雋氏公司介紹,德惠市農業農村局曾向通化中院出具書面說明,明確指出“563萬元系國家專項投資資金,用途特定,不得挪作他用”,但通化中院仍執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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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原則上不得凍結,除非存在特殊違法情形。在過往類似案件中,通化市環衛處也曾因賬戶凍結提出執行異議,最終法院裁定撤銷凍結。但在雋氏公司案中,通化中院作出的(2020)吉05執162號、(2023)吉05執恢38號等執行裁定,完全無視專項資金的特殊屬性和相關法律規定。
媒體曝光后的僵局:拒不糾錯背后的公信力危機
今年5月份,多家媒體曾經以《吉林德惠:國家專項資金屢遭凍結導致項目進展艱難造成嚴重后果》為題,對此事件進行了廣泛報道,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但令人失望的是,面對確鑿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通化市中級法院卻選擇消極應對、拖延推諉。德惠市農業農村局第一時間向通化中院出具了專項資金說明,企業也多次提交執行異議申請書,但通化中院始終未給出合理解釋,更未采取任何糾錯行動。
雋氏公司稱:這種拒不糾錯的態度,給項目和企業帶來毀滅性打擊。國家投資的沼氣工程全面停產,百余名農民工失業;企業利用1000萬元專項資金收購的10萬噸玉米秸稈、30萬立方米有機肥原料因項目停滯被迫填埋,直接經濟損失數千萬元;6萬平方米黑土地因項目中斷5年無法耕種,土壤肥力嚴重下降;項目內2萬立方米沼氣厭氧發酵罐嚴重結殼,頂部出現裂縫,罐內沼氣濃度超過爆炸極限,隨時可能發生爆燃。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企業負責人雋洪興也向吉林省信訪局、政法委,以及吉林省委、國務院中央巡視組、最高法等部門提交求助信,但問題至今仍未得到解決。
有律師稱: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通化市中級法院在明知凍結行為違法、省級法院已糾錯、媒體輿論高度關注的情況下,依然拒不改正錯誤,不僅嚴重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阻礙國家重點項目推進,更讓司法公信力面臨嚴峻考驗。如何打破這一僵局,讓國家專項資金發揮應有作用,讓司法真正成為維護公平正義的堅實屏障,亟待相關部門給出答案。我們也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期待正義早日到來。(記者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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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惠:國家專項資金屢遭凍結導致項目進展艱難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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