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拾滯留高峰的國民黨殘軍
黃兆林
1949年12月1日,我以高峰鄉接收組長的身份,帶領龔家玫、凌育才、盧漢朝等10多人進駐高峰鄉公所。當時鬱林縣雖已解放,但在高峰鄉一帶還滯留有一些國民黨的殘軍。當晚7時左右,有群眾來報:在與桂平縣交界的一個村里駐有一個團的國民黨軍隊,放話要求人民政府派人去談判投降。這小村離高峰鄉人民政府有五六里遠。我派龔家玫、黃廷祐連夜趕去。國民黨軍隊派了3個副官出來,一看我們去的人像是老百姓,既無印章也沒有什么能證明身份的文件,遂不愿繳械。
10時左右,我們正在研究如何應付,圩上來了4個解放軍,我們高興極了,龔家玫用“來人話”與他們聯系,他們知道離高峰不遠,立即同意與我們一定去招降這股國民黨軍,由龔家玫、黃廷祐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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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12時左右,那股國民黨軍在4個解放軍的押解下回到高峰圩,卸了槍機的槍械集中在圩亭,一問是一個整營加一個團部,約300人,有馬有炮。稍停,又起程去蒲塘石山村交403 團團部處理。
第二天(12月2日)中午時分,高峰圩外一片喧嘩,有人報說有幾個國民黨軍從大洋過來,在羅平村被群眾圍堵,那幾個兵仍帶著武器,村民也只能若即若離地追趕。我們即跑出圩,但見羅平村周圍的小山丘上全是群眾,人聲鼎沸,4個士兵被嚇得慌不擇路,在稻田里蜷縮著邊防邊向圩里來。我和龔家玫上前,說我們是接收組的人,繳械投降后保證你們的安全并送到蒲塘處理。其中一人是班長,說他們愿交槍。回到鄉公所細問,原來是一個班,共繳得機槍一挺,沖鋒槍一支,步槍2支及手榴彈等。這4個士兵都是容縣、北流人,要求回家,我們當即派人送他們去蒲塘交由 403 團團部處理。
是晚7時左右,來了兩個羅平村的紳士人物,聲稱繳獲的槍支是他們圍堵的功勞,要給他們一份,否則今晚要來攻打,被我狠狠斥責而退。我們初來乍到,腳跟未穩,鄉公所僅一個鋪面無堅可守,如果羅平村真的來人鬧事總是有些麻煩,但我們有繳獲的機槍和沖鋒槍,也壯了膽。我們全部上好子彈,半醒半睡過了一夜。
第二天朱世維從沙塘過來,我們向他匯報了情況,朱世維即通知各村舊村長來開會,責令他們維持地方治安,等待人民政府安排,并針對“羅平事件”說:“國民黨的槍支一律由人民政府收繳,要分份是威脅人民政府。敢和新政權作對,我們就要開殺戒。”這些舊村長唯唯諾諾,羅平村那些紳士也不敢再鬧了。(完)
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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